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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劳动合同书

集体劳动合同书(合集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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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劳动合同书 篇1

集体劳动管理合同(外资企业)(精选4篇)条为保障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维护劳动关系双方的合法权益。

前言

本集体劳动合同(合同)由“北京某某齿轮有限公司”,一家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组成和存在的中外合资企业,其法定地址位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市朝阳区定福庄西里2号(下称“公司”)与“北京华纳齿轮有限公司工会”,一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组建和存在的工会,其办公地点位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市朝阳区定福庄西里2号(下称“工会”,并与公司合称“双方”),于年月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签订。条 企业根据经营特点,采用的基本工资制度为下列第__项:②岗位效益工资制;③岗位薪点工资制;

根据北京某某总厂和博某耨汽车传动产品专营公司(下称“博格-华纳”)于20XX年7月18日签订的合资合同(下称“合资合同”)和公司董事会通过的决议,公司应与工会签订集体劳动合同以明确公司职工雇佣的条款和条件,并规定公司应与职工个人签订个人劳动合同。其形式基本如本合同附件A。

条企业在确定工资标准时,应综合考虑职工岗位的职责、技能素质、工作条件和劳动强度,要以岗位测评为依据。

公司应根据有关规定尊重工会维护和代表职工利益的权力,在研究决定有关工资、福利、安全生产以及劳动保险

工会应协助公司搞好生产、经营和管理,协助公司合理使用各项基金,教育职工认真履行个人劳动合同中载明的义务,配合公司组织开展合理化建议、技术

条在职工履行正常劳动义务的前提下,企业必须按国家规定按月足额发放工资,则应提前在最近工作日)支付职工工资(或由银行直接划入职工个人工资卡)。如企业故意拖欠工资。

革新,促进公司提高经济效益。

第一条 定义

本合同内:

1.1 “雇员”系指由公司雇用的取酬人员,但不包括合资合同第46条所述少数担任总经理、副总经理和部门经理的外籍高级管理人员和中方高级管理人员。

1 雇员同意对获披露的有关公司或公司任何关联商业实体的生产管理过程和技术、推销或财务资料,及公司或公司任何关联商业实体的客户、产品、程序、业务和服务资料严格保密,未经公司同意,不以任何方式将其披露给公司内外 任何人士。

十条签订本合同的任何一方,就合同变更提出协商要求时,应按相关规定的签订集体合同的程序办理。

条职工因工负伤或者患职业病需要停止工作接受治疗的,实行工伤医疗期。工伤职工在工伤医疗期内,按月发给工伤津贴。工伤津贴标准相当于工伤职工本人受伤前履行正常劳动义务前12月内的月平均工资收入。

1.2 “主管人员”指任何在“公司”总经理领导下行使主管职能的任何雇员

第二条 职责

2.1 公司与员工的共同义务

雇员应勤奋地履行其职责并努力促进公司的业务,公司应就雇员的劳动向其付酬,并促进雇员福利及努力改善雇员的文化生活。

雇员应把其占有的全部公司图纸、蓝图、备忘录、客户名录、配方、财务报表或促销资料归还公司。

条 本单位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的工资分配方案须经职工代表审议通过,按劳分配、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及本单位的经济效益情况,确定本单位的工资水平。

十条甲乙双方各推荐名代表成立联合监督小组,并订立监督检查制度,定期对集体合同履行情况进行检查。

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和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集体合同规定》等法律、法规,为建立和谐的劳动关系,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2.2 雇员的具体职责和义务

(A)每个雇员的责任将按照公司的需要由董事会和总经理随时代表公司予以确定。

(B)每个雇员必须按照其主管人员指示尽最大的努力认真执行任务,与主管人员和同事合作,遵守本合同、个人劳动合同以及公司颁布的工作规章的规定。

条本集体合同对甲、乙双方具有约束力。甲方与职工签订的劳动合同中的劳动标准不得低于本合同规定的标准。

(C)所有雇员必须遵守以下各项:

(D)鼓励雇员提出改进公司经营的意见和方法,其中包括,但不限于,生产、安全、工作环境、产品质量和效率方面的意见和方法,提出值得受奖励的意见或方法的雇员将按公司有关规定给予适当奖金或奖励。

条企业应当依法建立集体协商制度。甲方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

2.3 公司的具体职责

(A)公司将尊重雇员的人格和个性,并在可能的情况下,为其安排与其能力相适应的任务。公司将建立职业培训制度,有计划地对员工进行职业培训。

条乙方有责任帮助和指导职工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代表职工与甲方协商确定劳动合同文本的主要内容和条件。

(B)公司鼓励管理部门、主管人员和雇员之间的和睦关系,并适时颁发公司业务有秩序进行所必须的工作守则。

条乙方协商代表劳动合同期限短于协商代表任期的,自动延长至任期期满,协商代表在任期内。

(C)公司按本合同第五条和与雇员个人签订的个人劳动合同所述发给雇员基本工资和提供补助。

(D)公司应按《合资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九条规定,为工会组织提供必要的办公室和办公设备。公司每月按企业 工(包括外籍高级管理人员)实际工资总额的百分之二(2%)拨交工会经费,该笔金额应作为公司开支。

条甲方根据按劳分配,同工同酬的原则和生产经营的特点,经与乙方平等协商,依法确定本单位的工资分配制度和支付制度,建立正常的工资增长机制。

(E)公司将为雇员提供良好的工作条件,改善职工文化设施和住房、膳食、医疗、托儿所、交通条件,并提供其他与公司经济状况相适应的福利待遇。

条甲乙双方每年年初根据本单位的经济效益增长情况、政府发布的工资指导线、工资指导价位和本地区、行业的职工工资平均水平。

2.4 工会的具体职责

公司工会是职工利益的代表,依法维护职工的民主权力和物质利益;协助公司安排和合理使用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组织职工学习政治、业务、科学和技术知识,开展文艺、体育活动;

条甲方执行国家规定的劳动者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0小时的工时制度,并保证职工每周至少休息一日。因生产经营需要确需延长工作时间的,须与乙方和员工本人协商同意后进行。

第三条 雇用手续

3.1 公司作为中外合资企业,根据有关法律享有企业自主权,有权依法雇用和解雇其职工。在录用职工时,除国家规定的不适合妇女的工种或者岗位外,不得以性别为由拒绝录用妇女或者提高对妇女的录用标准。

条 公司尊重工会维护和代表职工利益的权利。公司制订各项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

条 公司分别与职工签订个人劳动合同,在签订个人劳动合同之前,工会和公司应指导职工明确履行合同的权利和义务及违约责任的处理。

条因工作性质或者生产特点的限制,经乙方同意并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

3.2 公司董事会有权根据公司经营需要自行决定公司招聘雇员的标准和人

数。

3.3 公司招聘计划和实施情况应向工会通报。

3.4 公司雇员成为公司正式雇员前应合格完成六个月的试用期。

3.5 公司将与雇员签定个人劳动合同,个人劳动合同格式附后作为本合同的附件A。

3.6 职工签定个人劳动合同前,公司和工会应指导雇员明确个人劳动合同载明权利、义务及违约责任。工会有权监督个人劳动合同的执行情况。

工会有义务支持公司的生产、经营和管理,支持公司的合法权益,教育职工认真履行劳动合同,遵守劳动纪律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促进公司发展。

条 公司应定期提取福利费用、职工医疗费用、福利奖励基金等,用于职工集体福利和奖励。其中用于福利的部分。

条职工有依法享受各项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的权利。甲方依照国家和地方政府的规定,参加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等基本社会保险,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

3.7 从北齿转入华纳的职工,其在北齿的工龄应视为在华纳的工龄。

第四条 工作时间、节假日

甲方 盖章

乙方 盖章

集体劳动合同书 篇2

甲方:____________单位性质: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性别:_______出生年月:_____________文化程度:______籍贯:______身份证:______________现住址: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户口所在地:___________紧急电话:________

备注:

1.本合同不得复写,只能用蓝,黑墨水填写;1467.COcn

2.本合同代签,冒签,涂改无效;

3.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订立本合同。

一、劳动合同期限

1.本合同自_____年_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其中试用期为_______月。

2.试用期自_____年_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其中试用期为_______月。

备注:乙方保证所提供的各种与甲方招聘要求有关的证件的真实性,如提供不真实的证件,则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

二、工作内容

1、甲方根据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在___________岗位工作,并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

2、乙方应服从甲方所安排的工种、岗位,按照甲方关于本岗位工作任务和责任制度要求完成规定的工作任务;

3、乙方的工作任务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1、为使乙方完成工作任务,甲方应根据国家有关安全、劳动保护、卫生健康等规定,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保障乙方的安全和健康;乙方在工作中要遵守有关操作规程,爱护甲方的财产。

四、劳动报酬

1、乙方按甲方规定完成工作任务,甲方必须以法定货币形式按时足额支付乙方的工资报酬,每月至少支付一次。其支付时间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甲方支付乙方工资报酬的标准和办法为:

正式月:采用计件制,实行多劳多得的方式,如按甲方规定的时间而未能达到基本工资的,按国家标准支付乙方不得低于当地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

备注:甲方在本合同生效后,可以按本企业的工资制度适时调整乙方

工资水平,工资水平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逐步提高。

3、乙方试用期工资每月为___________元,试用期为_______月;

4、甲方支付给乙方的工资报酬不得违背当地政府的最低工资规定。

五、工作时间和休假:

1、正常工作时间:早上7:30~11:00下午13:00~17:30

2、甲方有权在生产忙碌时,要求乙方晚上或公司指定的休息日加班:

加班工资按计件计算。

3、公司每月1号,16号为休息日

4、公司所有正式员工均享有国家法定假日

六、劳动纪律:

1、乙方必须遵守甲方依法制订的各项管理制度。

2、乙方应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损害甲方或业主利益,不得泄露甲方

的商业秘密。

七、教育与培训:

用人单位依据国家有关职业教育与就业准入的有关规定以及本单位的实际情况为劳动者提供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

八、劳动合同的解除、变更、终止:

1、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劳动合同。

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2、甲方按照劳动法第二十六条、二十七条的规定与乙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按法律的规定办理。

3、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变更合同相关内容。

4、合同期满或双方约定的合同终止条件出现,应当即行终止。甲方应当在期限届满30日前就终止或续订的意向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由于工作需要,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续订劳动合同。

九、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1、本合同一经签订,甲乙双方必须严格执行。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违反方应支付对方违约赔偿金____________元。

2、乙方在合同期间由甲方出资进行职业技术培训的,乙方如若违反本合同,需无条件向甲方支付违约赔偿金。

3、因不可抗力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经济损失的,可不承担违约责任。

十、劳动争议处理: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任何一方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书面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

十二、本合同双方各执一份,涂改或未经授权代签无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月____日

集体劳动合同书 篇3

甲 方:

乙 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建立企业协调稳定的劳动关系,维护企业整体利益和职工的合法权益,调动经营管理者和职工的积极性,共同努力办好企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和劳动部《集体合同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合同。

第二条 本合同由企业行政(以下简称行政)与企业工会(以下简称工会)签订,用以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规范双方行为,加强经营管理者与劳动者的合作,增强企业内部凝聚力,促进企业的不断发展。

第三条 要合同订立生效之日起即具有约束力,双方均应认真履行本合同所规定的权利和义务。

第四条 行政尊重工会维护和代表职工合法的利益和权利。行政的重大事宜和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事项均应符合本合同的原则。工会有义务支持行政抓好生产经营和管理,教育职工认真履行劳动合同和遵守企业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

第二章 劳动报酬

第五条 行政应根据按劳分配原则和国家政策、法规,结合企业生产经营特点和经济效益制定本企业工资、奖金等分配方案。方案应征求工会意见,经职代会讨论通过后方可实施。工会应协助做好方案的实施工作,配合行政不断完善分配制度。

第六条 行政按时支付职工的工资、奖金及各类补贴,不得刻意或无故拖欠。

第七条 行政按规定支付职工在工休假、法定假、婚丧假、哺乳假和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的工资和福利待遇。工会应协助行政安排好以上工作。

第八条 行政应随着生产的发展不断增加职工收入。每年具体增长比例由行政和工会根据企业生产经营、效益情况、物价上涨指数等多种因素综合后,协商确定。企业职工最低工资依法不低于市人民政府公布的最低工资标准。

集体劳动合同书 篇4

单位名称:

单位住所:

注册类型:

职工人数:

使用文本须知

1、本集体合同所称甲方为用人单位,即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乙方为职工一方。

2、甲、乙双方有义务应对方要求及时、如实向其提供与签订集体合同有关的情况和资料。

3、经协商一致的集体合同草案应当提交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通过。

4、集体合同由工会代表乙方与甲方签订;尚未建立工会的,由上级工会指导职工推举的代表与甲方签订。

5、集体合同签订后,甲方应当在十日内将集体合同文本以及有关资料报送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自收到集体合同文本之日起十五日内未提出异议的,集体合同即行生效;提出异议的,甲、乙双方对异议部分进行协商修改,履行集体合同签订程序后重新报送。

6、甲方应当自集体合同生效之日起十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全体职工公布。

7、本集体合同为示范文本,在使用时可根据实际情况增加或者删改章节、条文,也可以就工资调整机制、劳动安全卫生、女职工权益保护等事项另行订立专项集体合同。

8、本集体合同未尽事宜,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执行,没有规定的,通过双方集体协商解决。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

乙方:(职工方名称)

为维护职工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集体合同规定》和《江苏省集体合同条例》等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合法、公平、诚信的原则,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章劳动用工管理

第一条甲方应当自用工之日起1个月内与职工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保障职工享有劳动权利和履行劳动义务。

工会应当帮助、指导职工与用人单位依法订立和履行劳动合同。

第二条甲方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乙方代表平等协商确定。

在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实施过程中,工会或者乙方认为不适当的,有权向甲方提出,通过协商予以修改完善。

甲方采取形式将上述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告知全体职工。

第三条甲方与职工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以及支付经济补偿金,按照法律、法规和规章,以及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条依法签订的集体合同对甲、乙双方具有同等约束力。甲方与职工订立的劳动合同中的劳动条件、劳动报酬等劳动标准不得低于本合同规定的标准,低于本合同的按照本合同规定执行。企业的规章制度与本合同不一致的,按照本合同执行。

第五条甲方单方面解除职工的劳动合同,应当提前日将理由通知工会,工会应在日内及时反馈意见;工会有不同意见的,甲方应当研究工会的意见,并在日内将处理结果书面通知工会;职工因此申请仲裁或提起诉讼的,工会依法给予支持和帮助。

第二章劳动报酬

第六条甲方遵循按劳分配和同工同酬的原则,依法制定工资分配和支付制度时,应当事先与乙方进行集体协商。

第七条甲、乙双方每年根据本单位利润、劳动生产率、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工资指导线、最低工资标准

、城镇居民消费价格指数等变动情况,就职工年度工资水平、工资调整办法和工资总额进行协商。

经协商确定,年度职工平均工资水平不低于元,工资总额增长幅度不低于%(或者职工工资随本单位经济效益的提高而正常增长,挂钩比例为:本单位利润总额增长%,职工工资总额增长%)。

年度工资总额增量按以下办法分配

第八条甲方确定调整劳动定额或者计件工资标准应当遵循科学合理的原则,依据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企业实际情况提出方案,事先与乙方进行协商,确定、调整的劳动定额应当使本单位同岗位百分之九十以上职工在法定工作时间内能够完成。双方约定:

1、岗位名称劳动定额(工时单价/计件单价)

2、岗位名称劳动定额(工时单价/计件单价)

3、岗位名称劳动定额(工时单价/计件单价)

集体劳动合同书 篇5

公司劳动集体合同范本一

第一条 为了建立企业内部协调、稳定的劳动关系,规范企业与职工行为,维护双方合法权益,增加相互合作和企业凝聚力,共同促进我厂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国家铁路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若干规定的通知》和有关法规,由__________厂(以下简称厂)与__________厂工会(以下简称工会),双方代表平等协商达成协议而签订本合同。

第二条 本合同遵循:合法的原则,平等的原则,权利义务相对等的原则,兼顾国家、企业、职工利益的原则,维护正常生产、工作秩序的原则。

第三条 本合同有关劳动用工、劳动报酬、劳动工时、劳动保险、劳动保护、职工培训、职工福利、退休养老和各种节假日等方面的待遇的条 款,应不低于国家和地方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第四条 本合同是双方在企业发展、科学管理、民主管理,建立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等方面应遵守的行为规范和共同准则。

第五条 厂、工会及全体职工应共同实现_______年各项目标:

一、完成工业总产值______万元。

二、实现销售收入______万元。

三、实现综合经济效益______万元。

四、产品出厂合格率达到______%。

五、在岗职工收入比上年增长______%。

六、完成固定资产增值______%。

七、消灭人身重伤以上事故,消灭责任火灾重大事故和设备事故,实现安全年。

八、搞好治安综合治理,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维护大局稳定,确保工厂经济持续稳定增长。

第二章 企业用工

第六条 厂根据生产需要,可以适当调整劳动力分布结构,改善劳动组织,采取多种形式的用工制度。待岗的职工需要培训,使其尽快达到上岗条 件。

第七条 因履行个人劳动合同而发生的劳动争议,按劳动争议调解程序处理。

第三章 工作时间

第八条 本厂职工的工作时间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实现每周不超过______小时工作制度。

第九条 厂、分厂原则应不提倡加班,确实因满负荷生产工作状态下仍不能完成生产、工作任务,而需要加班,应经主管领导同意,并向同级工会组织通报认可后方可适当延长工作时间,原则加班每次不得超过______小时。特殊情况延长工作时间(如出现天灾人祸,组织抢救工作等《劳动法》第四章 第四十二条 规定情况)不在本规定范围之内。其中实行换班工作制的职工休假日、法定假日工作制的职工休假日、法定节日工作视为正常工作,其中法定节日按照加班处理。

第四章 休息、休假

第十条 国家法律规定的休息日,应当安排职工休假,婚假、产假、探亲假等应按国家法规执行。年休假可以根据生产和工作情况有组织的安排休假。

第十一条 厂制定关于职工病事假的有关规定时,必须依据《劳动法》及铁道部、路局、分局的相关规定,应与同级工会协商,同级职代会共同审议通过。

第十二条 厂及分厂对生产岗位上的分厂兼职工会主席应提供每年不少于______天的工会工作日,工资及其它待遇不受影响。

第五章 劳动报酬

第十三条 在劳动生产率和经济效益增长的前提下,职工收入的增长原则不低于分局公布的平均职工工资指数。

第十四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厂应按《劳动法》规定标准支付劳动报酬。

1.安排职工延长劳动时间,累计时间满______小时为一个工作日,依次类推,原则安排调休。在本年度内不能安排调休者按工资______%支付工资报酬。

2.休息日加班不能调休的,应支付不低于______%的工资。

3.法定节假日加班,工作一天,调休两天,不能调休的应支付不低于工资______%的工资报酬。

4.厂支付职工超过正常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的计算基数为职工个人岗位工资、技能工资。

第六章 劳动保险

第十五条 厂根据国家和地方法律规定,参加养老、待业等社会保险。厂行政应给职工互助补充保险基金组织提供资助,金额视经济效益协商确定。

第十六条 对因工负伤、残、死亡的,应按有关劳动保险政策规定,为其支付费用并给其予应享受的待遇。

第七章 劳动保护

第十七条 厂负责加强和改善劳动安全技术工作和劳动保护条 件,特殊工种及女职工的特殊保护工作,防止人身事故发生,预防并减少职业病危害。

第十八条 厂根据工种岗位需要,按期给职工配发劳动保护用品,冬夏季节采取防寒保暖,防暑降温措施。

第十九条 厂发生职工因工伤亡事故,应及时通过工会备案,工会应参加调查并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

第二十条 工会支持并监督厂行政加强劳动保护管理。当发生严(更多精彩文章 来自“秘书不求人”)重有损职工身体健康或人身安全的情况时,工会有权采取措施维护职工的身心健康和人身安全。

第八章 职工培训

第二十一条 厂负责制定职工教育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搞好职业培训工作,并纳入厂发展规划中,同时布置,同时实施,同时检查评比。教育发展规划应提交职代会讨论审议,接受监督。

第二十二条 实行“先培训、后上岗”制度,职工必须参加厂安排的各类教育培训,遵守厂制定的各项教育制度。厂对关键岗位实行岗位合格证制度,凡考试不合格的按有关规定实行试岗、待岗。

第二十三条 厂应依据上级有关规定为职工提供集体福利设施。

第二十四条 厂要加强对离退休职工的管理水平,按规定每年提取离退休人员专项管理费,帮助离退休职工解决实际困难。

第二十五条 厂每年应将福利基金提取的总数及安排、使用情况向工会通报,并提交职工代表大会审议。

第二十六条 厂______年为职工办两件实事:

1、返还______%职工个人风险抵押金。

2、美化厂区,逐步建成花园式工厂。

第九章 纪律与奖惩

第二十七条 厂按照国务院《企业职工奖惩条 例》等有关文件和分局有关奖惩规定,制定本厂劳动纪律与奖惩制度,并以此为依据决定对职工进行奖惩。厂奖惩制度的制定有工会参加并经厂职代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第二十八条 对于违反企业规章 制度造成一定后果的职工,厂可分别不同情节给予批评教育或经济赔偿,情节严重的可以辞退、除名、直至追究法律责任。对职工进行行政处分时,须事先征求同级工会组织意见,听取被处分人申辩,然后由行政作出决定,工会认为处理不适当的可以提出异议,与行政协商解决。

第十章 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第二十九条 当事人双方依据合同的原则和内容,履行各自的权利和义务:

厂行政

1.深化改革,强化企业管理,坚持科学管理,民主管理,正确行使生产指挥权。建立自负盈亏机制。降低成本、挖潜提效,提高经济效益。

2.积极推进干部制度改革,按照德才兼备原则,聘用干部,德能勤绩考核干部,强化干部管理制度,不断提高干部的政治、业务技术素质。

3.制定切实可行的有效措施,保质保量地负责完成全年安全生产经营销售任务。

4.坚持“科技兴厂、教育为本”的方针,大力发展科技教育事业,搞好职工教育和职工岗位培训,提高教育质量,为我厂发展提供合格人才。

5.关心职工生活,为职工多办实事、好事,逐步为职工提供良好生产和生活环境。

6.根据厂生产任务情况,确定职工息工、待岗、下岗有关办法规定,交职工代表大会审议讨论通过实施。

职工

1.学习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树立“厂兴我荣,厂衰我耻”的观念,积极支持、参与各项改革,参加民主管理工作,参政议政,当好企业主人。

2.参加群众性合理化建议、发明创造,小改小革及岗位练兵、技术比武活动,钻研业务,提高职业技能。

3.坚持安全生产,认真执行规章 制度,落实岗位责任制,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办事,保证人身安全。

4.在厂、分厂领导下,保质保量地完成本职工作任务,发生人为责任问题,自觉接受有关规定处理,不得无理取闹。

5.贯彻《劳动法》,维护和服从行政领导对厂生产和经营活动的统一指挥权,严格按照劳动合同办事。

第三十条 厂在重大决策的制定、研究各项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规章 制度、生活福利等重大问题,应与厂工会组织及时沟通、磋商,并提请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

第十一章 合同的期限、变更与监督检查

第三十一条 本合同有效期为一年。合同期满前一个月双方平等协商签订新合同,新合同签订生效前,本合同继续有效。新合同的生效日期与前合同的终止日期吻合。

第三十二条 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有特殊情况时,双方都有权提出修改本合同的条 款。修改后的条 款为合同的附件执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未经双方同意,任何一方无权变更。

第三十三条 本合同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可以解除:

1.厂与工会协商一致;

2.因不可抗拒情况出现,使本合同无法履行;

3.企业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和重大变化。

解除合同须经职工代表大会通过,并在五日内向原合同审查的劳动行政主管部门,分局行政和分局工会提交书面说明。

第三十四条 双方因履行合同发生争议,先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向上级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裁决。

第三十五条 在次年厂召开职工代表大会时,由厂行政报告上年厂集体合同的履行情况,并由职工代表按照“全面履行、较好履行、基本履行、未履行”做出评议,并由干部评议组根据评议的实际数据做出集体合同履行情况的书面报告,由大会审查并做出决议。

第十二章 合同的违约责任

第三十六条 企业违反规定的、或合同约定的条 款,应依法承担法律责任;造成损失的,还应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法律法规以外的损失,向上级主管领导、部门报告,请求上级处理。

第三十七条 工会不是集体合同的主体,不承担集体合同规定的经济、物资责任。工会违反本合同应承担道义上的责任,职工违反本合同应承担一定范围内的责任。

第十三章 附则

第三十八条 本合同经厂九届四次职代会审议通过并经双方法人代表签字。

第三十九条 本合同签字后,双方各持一份,并于七日内将合同文本及全部附件一式三份报送劳动主管部门、分局行政和分局工会。

第四十条 本合同自上报上级劳动主管部门、分局行政、分局工会的十五天内如未提出异议,即行生效。

生效后双方应及时向全体职工公布并认真履行,任何一方不得违约,保证合同的权威性、法规性、严肃性。

厂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签字)

工会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签字)

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公司劳动集体合同范本二

甲 方: 乙 方:企业职工 人

企业法定代表人: 企业工会主席:

企业方首席代表: 职工方首席代表:

第一条 为建立稳定和谐的劳动关系,依法维护职工和企业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集体合同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经双方平等协商,签订本合同。

第二条 本合同生效后,对企业和企业职工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三条 职工与企业应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在劳动合同中约定工资支付的内容,约定的工资支付标准不得低于本合同或者工资集体协议的规定。

第四条 企业实行职工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不超过40小时的工时制度。企业有责任不断改进生产管理,控制延长工作时间。确需延长工作时间的,企业应说明情况,与工会或职工协商同意后,可适当延长时间,并按规定支付加班加点工资。

第五条 企业每月以货币形式发放月工资给职工本人,最低工资不低于政府规定的最低标准水平。

第六条 职工代表与企业代表可依法就企业内部工资分配制度、工资分配形式、工资收入水平等事项进行平等协商,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工资集体协议。工资协议作为集体合同的附件,与集体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七条 企业必须建立、健全劳动安全卫生制度,执行国家劳动安全卫生规程和标准,对职工进行安全卫生教育,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发生,减少职业危害。职工代表与企业代表可就职业安全卫生事项进行平等协商,签订专项协议。职业安全卫生协议可作为集体合同的附件,与集体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八条 企业应改善劳动条件,保障女职工的特殊权益。职工代表与企业代表可就女职工权益保护事项进行平等协商,签订专项协议。女职工权益保护协议可作为集体合同的附件,与集体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九条 企业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的劳动权利,履行劳动义务。对职工实行社会保险,提高职工的福利待遇。

第十条 企业应当建立职业培训制度,有计划地对职工进行职业技能培训和职业卫生培训。

第十一条 职工应当完成劳动任务,提高职业技能,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

第十二条 企业建立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处理本企业的劳动争议。

第十三条 本合同经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

第十四条 为全面有效地履行本合同,企业代表与职工代表组成监督检查小组,对合同履行情况进行定期监督检查,及时协商解决检查中存在的问题。

第十五条 本合同有效期限为____年,自____年__月__日至____年__月__日止。

第十六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或通过双方协商解决。

第十七条 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一份,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总工会各一份。

甲 方: 乙 方:

(盖章) (盖章)

企业方首席代表:  职工方首席代表:

(签字或盖章)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

1、工资集体协议参考文本;

2、职业安全卫生协议参考文本;

3、女职工权益保护协议参考文本;

4、签订集体合同的有关说明

公司劳动集体合同范本三

本集体合同由_________(以下简称“企业”)与_________(以下简称“工会”)双方在自愿和平等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依法签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企业和工会签订本合同,用以明确和调整双方合作共事的权利和义务的关系。

第二条 工会代表职工整体的利益,依据本合同的规定,指导职工正确处理和企业的劳动关系,并监督和调整这种关系。企业与职工个人签订的劳动合同,不得与本合同相悖。

第三条 本合同是双方为促进企业发展,尊重和调动职工积极性应遵守的共同准则。双方在有关法律法规范围内,遵守不低于有关职工就业、劳动报酬、劳动保险、劳动保护、生活福利、退休养老和各种节假日等方面的规定,并努力提供尽可能高的水平和标准。

第四条 企业应根据有关规定尊重工会维护和代表职工利益的权力,在研究决定有关工资、福利、安全生产以及劳动保险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时应听取工会的意见。企业工会负责人有权列席有关讨论企业的发展规划、生产经营活动及与职工利益有关的问题的董事会会议,反映职工的意见和要求。

第五条 工会有义务支持企业的生产、经营和管理,支持企业的合法权益,教育职工认真履行劳动合同,遵守劳动纪律和企业各项规章制度,协助企业合理使用各项基金,配合企业组织开展合理化建议、技术革新,促进企业提高经济效益,促进企业发展。工会主席或其代表依法列席企业董事会会议。

第二章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六条 企业根据生产经营情况,以不超过政府规定的标准,实行本企业工作制度。

第七条 企业执行定时工作制的,企业安排职工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不超过40小时。企业保证职工每周至少休息一日。企业由于工作需要,经与工会和职工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超过1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职工身体健康的条件下,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

第八条 企业执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平均日和平均周工作时间不超过法定标准工作时间。

第九条 企业执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在保证完成企业工作任务情况下,工作和休息休假由职工自行安排。

第十条 企业安排职工延长工作时间或加班的,应按照下列标准给予职工相应待遇:

1.安排职工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150%的工资报酬;

2.安排职工休息日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200%的工资报酬;

3.安排职工法定休假日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300%的工资报酬。

第十一条 企业有责任不断改善生产管理,严格控制延长职工的工作时间,尽可能避免或减少加班加点。长时间或长期加班以及在公休节假日大范围加班时,应征得同级工会同意,并按法定的标准向职工另发加班工资。

第十二条 严重有损职工身体健康或人身安全的加班,工会有权支持职工拒绝执行。在夏季高温时期和其他特殊情况下,工会可以建议企业减少工作时间。

第十三条 企业执行政府规定的各类节假日制度。企业在制订本企业休假制度时,应听取工会意见。

第三章 劳动保护

第十四条 企业为职工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和劳动工具,建立健全生产工艺流程,制定操作规程、工作规范和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和标准。企业不提供劳动安全卫生条件的,工会有权与企业交涉,企业拒不改正的,工会可请求当地人民政府作出处理。

第十五条 企业负责对职工进行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卫生及有关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工会给予协助和配合。

第十六条 企业执行政府有关劳动保护的法律法规。企业负责加强和改善劳动技术和工业卫生、劳动防护以及特殊工种和女职工的特殊保护工作。企业按规定向从事尘毒有害作业的职工提供疗养机会与费用。

第十七条 工会支持企业劳动保护管理,配合企业检查、监督劳动保护情况。

第十八条 工会发现企业违章指挥、强令工人冒险作业或生产过程中发现明显重大事故隐患和职业危害,有权提出解决的建议;当发现危及职工生命安全的情况时,有权向企业建议组织职工撤离危险现场,企业行政方面必须及时作出处理决定。

第十九条 企业依照国家规定在进行新建、扩建、改建及租赁厂房和技术改造工程时,对劳动条件和安全卫生设施实行“三同时”。工会有权对此提出意见进行监督检查。

第二十条 企业在引进、推广新技术、新设备、新工艺时必须同时引进或采取可靠的劳动保护措施,并对工人进行培训后方可投入使用。

第二十一条 企业根据工种岗位需要,保证供应相应的劳动防护用品。企业应制定劳动防护用品发放细则。企业向从事特殊工种的职工发放营养补助费或提供营养补助食品。 第二十二条 每年夏暑季节,企业负责采取防暑降温措施,在冬季,企业负责采取防寒保暖措施。

第二十三条 企业优先保证用于改善职工生产安全和劳动条件的资金。每年由企业提出年度安全技术措施项目方案,落实资金,组织实施。工会参与安全技术措施立项讨论并监督实施情况。

第二十四条 企业和工会有责任教育职工严格遵守企业各项规章制度及操作规程,教育和组织职工接受安全技术培训和管理。工会支持企业对危及企业和职工安全的行为的惩处。 第二十五条 企业发生职工因工伤亡事故或其他危及职工劳动安全的重大事故,应及时通知工会。工会有权参与调查和提出处理建议。

第四章 劳动报酬

第二十六条 企业根据按劳分配的原则以及实际需要,确定本企业工资制度,企业工资分配制度(工资标准、工资分配形式、工资发放办法)的制定和变更,由企业决定。企业在做出上述决定时,应听取工会意见,取得工会合作。

第二十七条 执行定时工作制或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企业于每日前以货币形式支付职工工资,工资不低于人民币_________元。执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工资支付标准和办法按下列执行:_________。

第二十八条 由于企业生产任务不足,使职工下岗待工的,企业保证职工的月生活费不低于人民币_________元。

第二十九条 工会在每年月份根据生活物价指数和劳动力资源状况变动等因素,向企业提出本年工资要求。董事会在讨论此类问题时,应有工会代表参加。企业根据董事会的工资决议,提出分配方案。

第五章 保险与福利

第三十条 企业应按照国家有关部门关于社会保险的有关规定缴纳和代扣代缴养老、失业、医疗和工伤等社会保险费用,工会有权予以监督。

第三十一条 企业按规定每月提取工资总额20%的福利费用和7.5%的职工医疗费用,每年从税后利润中提取10%的福利奖励基金,用于职工集体福利和奖励,不得挪作他用。其中用于职工福利的部分,由工会协助企业合理安排使用。企业应定期向工会提供该项基金使用情况报表。

第三十二条 企业有责任改善职工文化设施和住房、膳食、医疗、托儿、交通条件并提供其他与企业经济相适应的福利。工会支持企业为此所做的努力。

第三十三条 企业各项重大福利的设置、标准、实施办法,或由企业提出方案、或由工会提出要求,均应双方同意后方可实施。

第三十四条 职工因工负伤、因工致残、因工死亡,以及因患职业病,在治疗、疗养、残废、死亡时所发生的符合规定的费用由企业支付。企业制订此类费用细则。

第三十五条 职工一般每年应进行体检一次,女工及有毒有害工种应按规定定期进行专项体检。

第三十六条 企业根据有关规定,按时提取和发放职工退休费用。

第三十七条 企业根据《保险法》和有关法律的规定,实行劳动保险制度,支付职工劳动保险费用,并努力扩大保险险种。工会协助企业做好各项劳动保险工作。

第六章 职工聘用、教育与培训

第三十八条 企业根据生产经营情况,本着择优录用的原则,有权招聘职工。企业招工计划及实施情况应向工会通报。

第三十九条 企业分别与职工签订个人劳动合同。在签订个人劳动合同之前,工会和企业应指导职工明确履行合同的权利和义务及违约责任的处理。工会有权监督个人劳动合同执行情况。

第四十条 制定、修改、废止企业制度和修改个人劳动合同标准文本,应听取工会意见。

第四十一条 因履行个人劳动合同而发生的劳动争议,按劳动争议协商、调解、仲裁和诉讼程序处理。

第四十二条 企业根据政府规定按期提取职工教育经费,帮助职工获得和提高文化及专业知识。企业教育管理机构负责职工岗前、岗中及转岗的教育培训。企业按年度向工会通报教育基金使用情况。

第四十三条 工会组织或协助企业开展对职工的职业道德、科学、技术、业务知识教育,鼓励职工自学成才,不断提高职工队伍素质。

第七章 劳动纪律和奖惩

第四十四条 企业有权制定劳动纪律与奖惩制度。企业有权依据劳动纪律与奖惩制度决定对职工进行奖励或惩罚。

第四十五条 企业对于模范执行企业各项规章制度,在完成生产、工作任务、产品开发、技术开发、技术改造、提高质量和提高劳动生产率、改善经营管理等方面作出优异成绩的职工,有权分别给予荣誉奖励和物质奖励。

第四十六条 企业对于违反企业各项规章制度,造成一定后果的职工,可分别情况,给予批评教育、开具过失单或不同的行政处分;也可酌情处以一次性罚款或者经济赔偿;情节严重的,可以开除。

第四十七条 对职工进行行政处分时,须征求工会意见,听取被处分职工本人的申辩,由企业作出决定。开除职工,事先应经工会参加处分文件会签。工会认为不合理的,有权提出异议,与企业协商解决。因生产经营条件变化,企业大规模变更职工的工作或裁员时须征得工会同意。

第四十八条 各类处分由企业奖惩规章制度统一规定。企业各基层单位或部门制定的同类制度,需经企业承认并备案。企业奖惩规章制度,应经工会同意后实施。

第八章 合作与联系

第四十九条 双方为促进企业发展和维护企业与职工的利益,保证实行密切而有效的合作。

第五十条 企业和工会可每月召开一次联系会议,就重大事宜和有关职工整体利益问题进行通报和协商。必要时,可随时约见对方。双方应遵守联系会议所做出的决定。

第五十一条 工会正、副主席或其代表可以应企业要求向企业通报工会开展的与企业有关的重大活动情况。双方应经常共同或分别听取职工的意见和建议。

第五十二条 双方同意采取具有凝聚力的精神或物质手段,以及通过各种公关联谊活动,联络和密切企业领导与职工的感情。双方同意继承和发展自企业开业以来为实现上述目的所采取的方法。

第九章 监督检查和仲裁

第五十三条 为保证全面执行本合同,双方联合成立集体合同监督小组,其成员由工会代表、企业代表根据人数对等的原则组成。本合同每年检查_________次,检查结果以书面

报告形式提交双方签约代表,签订代表应认真研究和处理检查结果。

第五十四条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争议,首先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有关规定的仲裁程序办理。

第十章 合同期限

第五十五条 本合同的期限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合同期满前_________个月经双方协商签订新合同。

第五十六条 在本合同期限内,若签订本合同的环境和条件发生,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时,本合同的任何一方均可提出变更或解除本合同的要求,另一方应给予答复,并在7日内进行协商。

第五十七条 在本合同执行过程中,若合同一方就本合同的执行情况提出商谈时,另一方应给予答复,并在7日内进行协商。

第五十八条 在本合同期限内,双方都有权提出修改本合同。经双方协商同意后,进行修改。修改后的条款,作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章 其他

第五十九条 企业侵犯工会合法权益的,工会有权提请人民政府或有关部门予以处理,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六十条 本合同解释权归签约双方。本合同未尽事宜,按中国法律和政府规定执行,或由双方另行协商后确定。

第六十一条 本合同一式三份,合同双方各执一份,报劳动行政部门登记备案一份。 第六十二条 企业在本合同签订后7日内将本合同一式三份及说明报送相关劳动行政部门登记、审查和备案,劳动行政部门自收到本合同文本之日起15日内未提出异议的,本合同即行生效。

第六十三条 本合同经劳动行政部门审查后,双方应当及时以适当的方式向各自代表的全体成员公布。

企业(盖章):_________ 工会(盖章):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

集体劳动合同书 篇6

为明确企业经营者和生产者各自的责任和义务,协调两者之间的利益关系,充分调动两者的积极性,促进和保证企业经营目标的实现,督促经营者在发展生产的同时,努力改善职工的物质文化生活,经商定,签订1988年度。

第一条承包指标

一、经济技术指标

1.全年实现利润总额1050万元,比1987年经理任期目标840万元增长25%。

2.完成施工产值15000万元。

3.实现竣工面积40万平方米。

4.全员劳动生产率13200元。

5.工程质量要达到合格品率100%,优质工程率15%。

火灾、交通事故。

7.职工年人均收入实现20xx元。

二、为职工办好以下福利事业

1.完成2号住宅4300平方米,保证9月末前竣工,年末前再开工5000平方米。

2.陆续为市内居住的1952年底以前入厂,确实无罐的离退休职工发放液化气罐。

3.召开第七届职工运动会。

4.在职工集中住宅区设液化气服务点,方便职工。

5.生产大忙季节,通过轮换休息让职工每月休息一天。

11号楼煤气管道开栓,让223户职工烧上煤气。

7.改善施工现场职工生活条件,80%的现场按标准分别达到六有和十有。

8.在十个大型现场设立临时淋浴间。

9.成立五个工区级兼职职工生活服务队,工会负责组织工作,行政负责提供必要的服务条件,为一线生产工人解决实际需求和生活困难。

第二条责任

一、经理责任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对企业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负有全面领导责任。

2.深化企业改革,完善经营机制,推进技术进步和现代化管理,增强企业活力,推进企业升级。

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等方面的权力,实现经理决策的民主化和科学化,建立多层次、多渠道民主协商对话,公司、工会每季度由经理、主任与职工代表对话一次,包工队每月对话一次。对职工代表的提案、方案、意见、建议要认真研究处理,做到提出建议有着落,采纳与否有答复,实施见效有奖励。

4.采取有效措施,层层落实指标,确保合同实现。

二、工会责任

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参与协调企业内部各种利益关系,在维护企业总体利益的同时,表达和维护职工群众的具体利益和民主权利。吸引动员和组织职工实现集体合同。

“三长”竞赛、班组升级赛等多层次、多形式的竞赛活动,配合行政搞好班组建设,促进经理目标的实现。

合理化建议等活动,集中群众智慧,为经理献计献策。

4.开展“四有”,提高职工素质,增强职工主人翁责任感,与经理同舟共济,共担风险。

建议,以解决合同实施中出现的问题。

第三条奖罚

一、全面完成合同指标,奖励经理3000元。

二、超额完成利润指标,按超额值2‰提取超额奖金,减少对等扣发。

三、竣工面积,每增加5%,奖励150元,减少对等扣发。

四、全员劳动生产率,每增加2%,奖励50元,减少对等扣发。

五、工程质量优质工程率每提高1%,奖励100元,减少对等扣发。

六、安全生产,每出现一起重大伤亡事故,扣发交通事故,扣发300元。

七、职工收入,每增加1%奖励100元,减少对等扣发。

八、职工生活,每减少一项,扣减300元。

九、在经理领导下,职工支持经理行使经营权,并努力工作(劳动),全面完成合同经济指标,并完成本单位指标时,经理奖励职工每人30元。

十、对工会主席,视其合同第二条第二款规定的责任实现情况,与经理同奖罚。

第四条考核办法

一、由职工代表大会授权工会生产经营、生活福利工作委员会会同与本合同有关科室、部门负责考核。

二、合同期满,由经理向工会委员会联席会议汇报合同完成情况,并向职工代表大会,认定奖罚。

三、合同实行季度考核,年终兑现。

第五条奖金来源,经营集团奖金由职工竞赛奖支付;职工奖金由工资基金中支付。

第六条本合同实行资金抵押,经理及其副职交抵押金3000元。

第七条合同执行中,如遇重大争议问题,由党政工协商解决,或由上级主管机关、工会裁决。

第八条本合同经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签字后生效,年底兑现后失效。

第九条本合同一式七份,正本二份,经理、工会出席各一份,副本五份,党委书记一份,报行政主管机关、上级工会和市总工会法律顾问处备案各一份,存档一份。

行政代表:__________________经理(签字)

职工代表:______________工会主席(签字)

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

集体劳动合同书 篇7

甲方:公司名称

法定代表:

企业类型:

乙方:职工姓名

工号:

本合同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广东省惠州市有关规定订立,甲乙双方按照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合同期限:

(一)甲方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至雇用乙方。

(二)双方确定的试用期为 日(续签合同无试用期)。试用期间如(根据甲方独立衡量)确定乙方不适合受雇于公司,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三)在甲方和乙方对条件完全同意的情况下,本合同可于到期届满前1个月续订。续订的合同期限和条款须经双方相互同意。

第二条、工作内容:

(一)工作岗位及职务 。乙方须以该职务履行和行使甲方不时指定或授予的职责和权利。该工种与职务不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

(二)乙方同意遵守甲方的一切规章制度,并按时、保质、保量地履行其职责。

(三)甲方可根据生产和工作需要,经书面通知后3日内,对乙方的工作岗位或职务和工作地点在同一工种、同一职务性质层次、范围内(如在生产熟练操作工、技术工、生产管理、技术管理、行政管理、财务管理、保安、后勤等各工种或职务之内)作调整(合同期内调整一次),需要取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或特种作业资格证书或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方可上岗,而没有该证书的情况除外。但甲方应对乙方进行转岗前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和考试,并给予乙有10个工作日的工作适应期,转岗后的工资福利待遇按新岗位规定执行(工资不低于原标准的80%,并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乙方应当服从岗位或职务调整。

(四)如有充分证据证明乙方不能胜任其岗位工作的,甲方可随时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或职务。

(五)双方同意,乙方在受雇甲方工作期间所获得的任何发明与发现应归属甲方。

第三条、工作时间

(一)甲方实行标准工作制(每天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5天,每周至少休息1天)。加班加点按劳动法律规定执行。甲方因生产或工作受当地供水供电计划调整控制时,可调整乙方的工作和休息时间,平均日和周工作时间不超过法定标准工作时间。

(二)依工作需要,甲方有权安排乙方一个月倒班一次(即早、中、晚轮班)。

第四条、保护和劳动条件:

(一)甲方按国家和省有关劳动保护规定提供符合国家劳动安全卫生标准的劳动作业场所、切实保护乙方在生产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如乙方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甲方按《职业病防治法》规定保护乙方的健康及相关权益。

(二)甲方根据乙方的工作岗位,按国家有关规定,正常发给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第五条、劳动报酬、保险与福利

(一)乙方正常工作时间的工资不底于惠州市惠城区当年度执行的最低工资标准,乙方工资由甲方于下月中旬全额发放。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资为税前工资,乙方的个人所得税由甲方代扣。

(二)乙方每月工资按计时计算:即乙方正常工作时间(每天8小时,每周5天;全年除去10天法定休假日,平均每月20.92天)。试用期 元/月。试用期满后(或续订合同)基本工资为 元/月。

(三)甲方安排乙方延长工作时间的,应按《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支付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

(四)合同期内,甲方依法为乙方交纳社会保险。按规定比例应当由乙方每月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甲方按月从乙方的工资中代扣代缴。

第六条、劳动纪律

(一)甲方根据国家和省市的有关法律与法规制定的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应向乙方公示;乙方应自觉遵守劳动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及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服从管理,按时按质完成生产和工作任务。

(二)甲方有权对乙方履行规章制度的情况进行检查、督促、考核和奖惩。

(三)乙方须为甲方保守商业秘密及技术资料,如因乙方原因泄密而造成甲方之损失,乙方须予以赔偿。

第七条、合同的变更

(一)任何一方要求变更本合同的有关内容,都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被通知方应自被通知之日起5日内作出书面答复。逾期未答复的,视为被通知方同意变更本合同有关内容。

(二)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并办理变更本合同手续。

第八条、合同的解除和终止及续订。

(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二)属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单方解除本合同:

1、试用期内乙方[h1] 不符合甲方要求及条件的;

2、乙方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乙方有吸毒、反动、参加邪教组织以及其他违法犯罪行为的或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5、乙方违反国家和省有关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或法规计划外生育的;

6、乙方使用欺骗行为进入公司,隐瞒个人历史或重大病史的;

7、因上述1-6项以外的原因,在不与有关国家法律、法规冲突的条件下,甲方要求乙方辞职,并且乙方同意辞职。

8、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9、甲方歇业、停业、濒临破产处于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的;

10、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本合同约定的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11、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本合同达成协议的;

12、本合同约定的解除条件出现的。

有1、2、3、4、5、6项所述原因出现,本合同自动中止。

甲方按照第8、9、10、11、12项规定解除本合同的,需提前30日书面通知乙方,30日期满时办理解除本合同手续。

(三)属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中止合同和辞退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2、乙方患有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3、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四)乙方解除本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30日期满时办理解除本合同手续。甲方同意的,可提前办理。但属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书面通知甲方并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内的;

2、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3、甲方不按本合同规定支付劳动报酬,克扣或无故拖欠工资的;

4、经国家有关部门确认,甲方劳动安全卫生条件恶劣,严重危害乙方身体健康的;

5、乙方由于特殊的个人原因而请求辞职的,甲方同意乙方辞职。

乙方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尚未处理完毕或因法律问题正在被审查期间的,应待处理或审查完毕再行办理解除合同手续,遇第八条(二)2、3、4情形的除外。

(五)在下列情形下,乙方不得解除劳动合同。否则,赔偿甲方的经济损失;

1、由甲方出资培训(指有支付货币凭证的情况),培训后为甲方服务期未满的;

2、属技术骨干,承担某项重点工程的建设、改造任务或科研项目未结束的。

(六)本合同期满或乙方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或甲、乙双方约定的本合同终止条件出现,本合同即行终止。

(七)本合同期限届满,因甲方原因未办理终止本合同手续,甲乙双方又未及时续订劳动合同而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视为续延本合同,甲方应当与乙方续订劳动合同。甲乙双方就劳动合同期限协商不一致的,其续订的劳动合同期限从本合同期限届满的次日起不得少于1年;如乙方在甲方处连续工作满20__年以上(计于本合同期限届满日止),乙方要求续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甲方应当与乙方续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甲方[h2] 经与乙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事实劳动关系,并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金;乙方要求解除事实劳动关系的,事实劳动关系即行解除,甲方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金。

(八)甲乙双方在本合同期限届满前,均无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向对方表达不愿续订劳动合同意向的,即视为甲乙双方同意续订本合同。双方应在本合同期限届满前完成续签手续。届时,任何一方不愿办理续签手续的,视为违约,违约方应向对方支付相应于1个月工资(按正常生产情况下终止本合前乙方12个月的月平均工资)的违约金。在续订本合同时,如乙方已在甲方处连续工作满20__年以上,并要求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甲方应当与乙方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九)解除本合同或甲乙双方不再续订劳动合同而本合同终止的,甲乙双方应在本合同解除或终止后7天内办结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相关手续。

第九条、违约情形及责任

(一) 依法应当提前30日通知解除劳动合同情形,有义务提前通知的一方,如需即时解除本合同或被作自动离职处理的,可用向对方支付1个月工资(按正常生产情况下乙方离开甲方前12个月的月平均工资)的做法来折抵应提前30日通知的义务。

(二) 乙方提前解除本合同的(含乙方辞职和连续旷工3天或累计旷工5天被甲方作自动离职处理的情况。乙方与甲方协商一致提前解除的除外),应向甲方支付相当于1个月工资(按正常生产情况下乙方离开甲方前12个月的月平均工资)的违约金。

(三) 乙方由于违法或严重违反甲方规章制度或严重过失,给甲方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四) 乙方提前解除本合同的,如乙方曾被甲方出资培训过各种技术或业务,则乙方应依法和依照约定的赔偿办法赔偿甲方已支付的技术或业务培训费(按货币支付凭证)。

(五) 乙方每月向甲方交存工资 %,共 元,以交足 元时为止,作为乙方的违约金储备(每月交存金额不得超过月工资的20[h3] %)。甲方将该储备专户存入银行不得挪用。如乙方无出现需要支付违约金和赔偿甲方经济损失情况,在本合同期限届满时,甲方将该累存的违约金储备及银行利息全额归还乙方。

第十条、利益冲突

乙方同意遵守甲方的商业道德政策和所有其他公司政策。乙方同意仅为甲方的业务和利益而勤奋工作。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从事获取其他利益的活动,乙方为从任何其他来源取得报酬而工作,或从任何其他来源收取其他报酬的,均系违反本合同。对某一活动的批准不得视为对任何其他活动的批准。在任何时候甲方认为乙方的上述活动对乙方的工作表现或甲方的利益有不利影响时,甲方有权取消其对任何活动的批准。

第十一条、其他

(一) 乙方已认真学习或阅读了甲方的规章制度,并清楚这些制度的内容及具体规定,承诺自觉遵守和执行。

(二)、本合同确定双方的雇佣关系。详细的人员使用与计划,请参阅公司员工手册,公司员工手册会予以公示。

(三)、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以及本合同争议的解决均适用已经发布并公开得到的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四)、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的,可先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协商不成的,可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减去调解的时效中止时间)向惠州市惠城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五)、若争议与甲方中止本合同或辞退乙方有关,除非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或有管辖权人民法院持不同意见,否则上述中止或辞退被视为有效。

(六)、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和地方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办理。在合同期内,如本合同条款与国家、省有关劳动管理新规定相抵触的,按新规定执行。

(七)、任何条款的无效不影响本合同其他条款,其他条款仍充分有效。

(八)、本合同签署中文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并报惠州市惠城区劳动合同鉴证机关鉴证。擅自涂改或冒签的无效。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签约日期:年 月 日

乙方(签名):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鉴证机构(盖章):

鉴证人:

鉴证日期: 年 月 日

集体劳动合同书 篇8

本合同经年月日届次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通过,本合同由工会(以下简称工会)代表全体职工与(以下简称用人单位)签订。

第一条为了切实维护用人单位和职工的合法权益,规范双方的行为,加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的合作,协调好用人单位与职工的利益,在内部建立起稳定和谐的劳动关系。不断增强企业的凝聚力和市场竞争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民法典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江西省集体合同条例》、《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办法》,结合用人单位实际,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二条:本合同是双方为促进发展,调动职工的积极性和稳定性和稳定职工队伍应遵守的共同准则。

双方在有关法律、法规范围内,遵守国家有关职工的劳动用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报酬、保险福利、培训教育、纪律奖惩、经济性裁员等方面的规定,并努力提供尽可能高的水平和标准。

职工一方与其用人单位可以订立劳动安全卫生、女职工和未成年工权益保护、工资调整机制等专项集体合同。

第三条本合同遵循依法办事、平等协商、权利义务相统一,兼顾国家、用人单位、职工三者利益和维护正常的生产、工作秩序的原则。

第四条用人单位应尊重工会维护和代表职工的权利。用人单位制订各项直接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规定,均应符合本合同的原则,并应有工会或职工代表参加,听取工会或职工意见,采取平等协商确定工会有义务支持用人单位的生产、经营和管理,教育职工履行合同和遵守用人单位依照法规所制定的规章制度。工会主席列席或参加用人单位领导班子办公会议,就重大事宜和有关职工整体利益的问题进行协商,已取得有效合作。

第五条本合同草案经用人单位职代会审议通过后,由职工方首席代表代表职工与用人单位首席代表代表用人单位行政方签字,并按法定程序提请登记备案。合同生效后用人单位应当在十天内向全体职工公布。

本合同依法订立后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双方应严格遵守,依据合同的原则和内容认真履行各自的权利的义务。

用人单位与职工依据《劳动民法典》、《劳动民法典实施条例》和本合同签订个人劳动合同。个人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标准等不得低于本合同的规定。

第六条劳动用工

(一)用人单位(指用人单位行政方,下同)根据生产经营需要,有权择优录用职工,并由法人代表或其委托人分别与被录用职工签订个人劳动合同。职工签订劳动合同时,应有工会代表在场。

(二)用人单位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本合同规范下就职工的聘(录)用、劳动合同的订立、变更、解除以及职工待岗、下岗后的再就业经济补偿金、赔偿金等制定实施细则,并充分听取工会意见,经职代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三)工会对职工要做好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积极帮助和指导职工签订个人劳动合同,主动配合用人单位妥善处理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工会有权监督个人劳动合同的执行。

(四)用人单位制定和修改个人劳动合同标准文本,必须在合法的情况下遵循双方协商一致的原则,并听取工会或职工代表意见。

(五)用人单位有权根据生产经营需要与工会协商后适时调整劳动力分布结构,改善劳动组织,采取灵活多样的用工形式。

(六)用人单位应成立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并由工会代表担任调解委员会主任。

(七)根据《劳动民法典》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八)工会代表在劳动合同期限内自担任代表之日起五年内除个人严重过失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其解除劳动合同。工会主席任职期未满和女职工按计划生育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本人到期的劳动合同应延续至任职期和哺乳期满为止,当事人双方已续签劳动合同的除外。

第七条工作时间

(一)用人单位依法实行平均每周工作不超过四十小时的工作制度,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对实行计件工作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根据上述实行的工作制度,在同一岗位70%以上职工在正常工作时间内完成劳动定额的前提下,合理确定其劳动定额和计件报酬标准。

根据单位的特点,用人单位可以分别以周、月、年的周期计算工作时间。

(二)用人单位应严格控制延长工作时间,因生产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加班时间不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还需延长时间的,在保障职工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可延长工作时间,但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休息日以及法定节假日加班,亦应与工会协商后方可进行加班,并按《劳动法》有关规定给予工资报酬。《劳动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的情况不在此范围内。

实行轮班工作制的劳动者在法定节假日、休息日轮班工作视为正常工作,工会可建议用人单位合理安排或减少工作时间。

第八条休息、休假与请假

(一)用人单位执行国家规定的法定节假日制度,包括新年一天、春节三天、清明节一天、劳动节一天、端午节一天、中秋节一天、国庆节三天,部分职工享受的假日(如妇女节、青年节等)休假半天,工资照发。

(二)职工依法享有国家规定的有薪休假、婚丧假、探亲假、产假、计划生育等假期,工资照发。带薪年休假必须根据生产和工作情况有组织地安排休息。

(三)用人单位休假制度,职工病假、事假、工伤假以及各类假期的享受和待遇,由用人单位根据国家制定制度实施办法,与工会共同协商,提请职代会讨论通过后实施。

(四)用人单位对工会兼职主席和委员,应提供必要的工会工作日,其工资照发,其他待遇不受影响。

第九条劳动报酬

(一)用人单位遵循按劳分配、同工同酬和按资分配的原则,依据经济效益状况,决定工资分配方式和支付办法,合理制定分配方案。在讨论此类问题时,应有工会或职工代表参加,并经职代会讨论通过。

(二)在提高全员劳动生产率和经济效益的前提下,用人单位力争使职工收入在扣除物价上涨因素后,有所增长。工会每年第一季度根据上一年度生产经营效益情况、同行业分配情况、物价上涨指数等,按照省政府公布的当年全年省工资指导线的要求,提出本年度职工收入分配增长比例同用人单位协商。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按《劳动法》规定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报酬。

1、安排职工延长劳动时间,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2、未安排职工带薪年休假的,按照该职工工资收入的百分三百的支付工资报酬;

3、未安排职工带薪年休假的,按照该职工工资收入的百分之三百支付工资报酬;

4、法定节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按照该职工工资收入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四)用人单位如无特殊情况,在当月日前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发放工资和各类专项津补贴,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应提前到最近的工作日支付,不得无故拖欠或克扣,工会有权对此进行监督。

(五)按照江西省人民政府每年公布的当时最低工资标准的规定,全体职工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

(六)职工在法定工作时间内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工资照发。

(七)用人单位在放假提倡期间内,职工待遇按国家有关政策执行。

第十条职工福利

(一)用人单位应依照法律和有关规定为职工提供与用人单位经济实力相适应的集体福利和文体活动设施,并根据用人单位经济状况不断改善。

(二)用人单位应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按月给职工发放各种补贴和津贴。

(三)用人单位应及时提取离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专项经费,并及时上缴退休人员社会管理机构,工会要协助用人单位帮助退休职工解决一些实际困难。

(四)用人单位应按规定提取各种福利基金,用于职工的集体福利,不得挪作他用,工会协助用人单位合理安排使用。

用人单位每年应将福利基金提取的总数及使用的情况向工会通报,接受工会的监督。

第十一条社会保险

(一)用人单位根据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劳动保障政策,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并按时按规定交纳社会保险金。工会协助用人单位做好工作。

用人单位在经济条件许可的情况下,努力为职工实行补充保险,用人单位支持举办各种互济活动。

(二)职工应工负伤、致残、死亡以及患职业病,应按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支付有关费用,用人单位因积极帮助办理有关手续,享受相关待遇。

(三)职工供养的直系亲属的医疗办法和待遇,以及职工死亡后其遗属的待遇,按国家标准享受或由用人单位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制订实施细则,制订过程中应有工会或职工代表参加制定。

(四)对女职工和年满16周岁,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工及从事有毒有害工种的职工应定期进行健康检查。检查费用由用人单位支付,体检工作由用人单位实施,工会协助组织。

第十二条劳动保护

(一)用人单位执行国家和政府有关劳动保护的规定,建立健全相应的劳动安全卫生制度。

(二)工会支持用人单位加强劳动保护管理,协助用人单位定期检查劳动保护、劳动安全卫生方面的情况,对不符合规定和危及职工安全的现象,工会有权要求用人单位采取措施限期改正。

(三)用人单位根据工种岗位需要,保证按规定发放工种津贴和提供相应的劳动保护用品。每年冬夏季节,用人单位负责采取防寒保暖降温措施。

(四)用人单位劳动安全卫生设施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

用人单位在审定新建、改建、扩建和技术改造方案时,应有工会代表参加,并对劳动条件和安全卫生设施实施“三同时”(即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

(五)用人单位应积极推广新技术、新设备、新工艺,逐步完善安全卫生设施,努力降低尘毒指标,达到国家规定标准。

(六)用人单位对未成年工和女职工实行特殊保护。女职工在经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依法享受特殊保护,对违反国家有关保护女职工的法律法规行为,工会有权提请改正。

(七)用人单位发生因工伤亡等事故,应及时通知工会,工会有权参与调查和提出处理意见。

(八)职工在劳动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对于用人单位行政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职工有权拒绝执行,工会有权维护职工的身心健康和人身安全。

第十三条职工培训

(一)用人单位应建立职工培训制度,按国家规定提取和使用职工培训经费,有计划地对职工进行岗位培训教育。用人单位在制定年度培训计划是应有工会或职工代表参加,并听取工会或职工代表的意见。

(二)用人单位应视经济状况为职工培训提供必要的设施、条件和经费。

(三)工会要对职工开展思想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协助用人单位对职工进行科学技术、业务知识的培训;鼓励职工自学成才,开展技术比赛、岗位练兵活动,提高劳动生产率。

第十四条富余职工安置

(一)用人单位安置富余职工,应当遵循用人单位自行安置为主,社会帮助为辅,尽量保障富余职工基本生活。

(二)有《劳动民法典》第四十二条规定的情形且不符合用人单位违纪辞退、解除劳动合同条件的职工,用人单位应当予以妥善安置,不得推向社会。

(三)职工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可以办理内部退养手续。职工内退期间,由用人单位依据职工工龄长短按月发给生活费,但生活费最低不得少于标准工资(或岗位技能工资)的80%,国家规定的各项补贴和保险福利待遇仍按原单位规定执行。用人单位和退养职工应按规定继续缴纳社会保险费。

(四)经济型裁员按《劳动民法典》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进行。

第十五条纪律与奖惩

(一)用人单位按《劳动法》、《劳动民法典》和《劳动民法典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单位劳动纪律与奖惩制度,并以此为依据决定对职工进行奖惩。

用人单位在制定劳动纪律和奖惩制度时应有工会代表参加,并经单位职代会审议通过,工会应维护支持用人单位执行职代会审议通过的《职工奖惩制度》。

(二)对于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而造成一定后果的职工,用人单位可以分别不同情况给予批评教育、行政处分;也可酌情给予一次性罚款或经济赔偿;情节严重的可以解除劳动关系和提请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三)对职工进行行政等处分时,须事先征求工会意见,工会应认真听取被处分职工本人的申辩,如有异议可与用人单位协商。

在解除职工劳动合同形成决议或会签文件时应有工会参加,并报有关部门备案。工会认为不合理或不当的,可与提出异议,与用人单位协商。

(四)工会支持用人单位严格按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办事,并注意善后事宜的协商稳定工作。

(五)用人单位应对工作表现突出的职工按规定实行精神和物质奖励。

第十六条用人单位的职责和义务

(一)用人单位依法行使职权,依法建立和完善规章制度,对用人单位的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负有全面的责任。

(二)用人单位鼓励和支持职工参政议政,坚持通过职代会实行民主管理,落实好职代会五项职能,认真执行职代会依法做出的决定,及时处理好职工的提案,尊重职工的主人翁地位,搞好自身的廉政建设,不断改进工作方法。

(三)用人单位应尊重人才,任人唯贤,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为职工安排与其能力相适应的工作。

(四)用人单位根据劳动生产率的增长,不断改善和提高职工的劳动条件和生活条件。

(五)支持工会依法开展工作,依法按时足额拨付工会经费,并努力为工会提供必要的活动条件。

第十七条职工的职责和义务

(一)每个职工的职责,按照用人单位制定的岗位责任制予以确定。

(二)每个职工必须做到:

1、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遵守用人单位依法制定并已公布各项规章制度,本合同和个人劳动合同;

2、服从工作安排,圆满完成用人单位规定的各项生产、工作任务;

3、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和工艺规程,爱护设备、禁止野蛮操作,杜绝死亡事故;

4、遵守劳动纪律;

5、维护用人单位形象,不做有损用人单位名誉和用人单位利益的事情。

(三)积极参加劳动竞赛、合理化建议、技术革新、岗位练兵等为提高产量、降低成本、增加单位经济效益的活动。

第十八条工会的职责和义务

(一)依法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和民主权利。

(二)支持用人单位生产、经营管理,支持用人单位依法行使职权,支持单位依法执行各项规章制度。

(三)组织职工学习政治、科学、文化技术知识,不断提高职工的整体素质,开展劳动竞赛,开展文体活动,教育职工认真履行劳动合同、遵守劳动纪律和各项规章制度,努力完成用人单位的生产(工作)任务。

(四)工会开展文体活动,应尽量安排在生产工作时间以外进行,如需占用生产工作时间,应事先征得用人单位同意。

第十九条本合同一经生效,对用人单位和全体职工具有同等约束力。双方应严格遵守,认真履行,非因法定事由或双方协商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予以修改过变更。

第二十条履行本合同期间,若出现违约责任,视其后果和责任大小,按《劳动法》和《劳动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予以处理。

第二十一条为确保合同的全面执行,本合同正式生效后10天内,双方按人数对等原则联合组成集体合同监督检查小组,共同商定实施履行本合同的检查方案的措施,检车的时间周期由双方商定,一般每半年进行一次。检查的结果以书面报告形式提交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进行研究处理,并由用人单位向职代会报告。

第二十二条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争议,首先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按有关规定的仲裁,诉讼程序办理。

第二十三条用人单位在次年召开职代会时,要报告上年度履行集体合同的情况,并由职工代表按照“全面履行、较好履行、基本履行、未履行”进行评议。

第二十四条用人单位要自觉接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总工会等有关部门对集体合同签订和履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第二十五条本合同有效期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合同期满满前二个月内经双方平等协商签订新合同,新合同的生效日期与前合同的终止日期应吻合。

第二十六条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遇到特殊情况时,双方都有有权提出修改本合同有关条款,经双方协商同意后,进行修改,修改后的条款作为本合同附件执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未经双方同意,任何一方无权单方面变更本合同。

第二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导致集体合同的部分或者全部不能履行的,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集体合同:

(一)订立集体合同时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被修改或者废止;

(二)不可抗力(如自然灾害、战争等);

(三)企业兼并、重组、解散或者破产;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八条本集体合同期限届满,集体合同即行终止。

第二十九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或由双方协商确定。

第三十条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分别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总工会、主管部门各一份备案。

第三十一条本合同双方签字后七天内报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审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自收到本合同之日起十五天内未提出异议的,即行生效。

用人单位(盖章):

用人单位方首席代表(盖章):

职工方首席代表(签字):

年月日

集体劳动合同书 篇9

用人单位(甲方):南方医科大学××部(处、所、学院等

地 址 :广州沙太南路1023号

职 工(乙方):×××

身 份 证 号 码 :××××××××××××××××××

广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印制

使 用 说 明

一、双方在签订本合同时,应认真阅读本合同书。本合同一经签订,即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必须严格履行。

二、本合同必须由用人单位(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和职工(乙方)亲自签章,并加盖用人单位公章(或者劳动合同专用章)方为有效。

甲方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应当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

三、本合同中的空栏,由双方协商确定后填写清楚;不需填写的空栏,请打上为 / 元/月。

(二)甲方每月 10 日前向乙方支付货币工资。

四、社会保险

甲、乙双方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乙方依法享受相应的社会保险福利待遇。

十方违反劳动合同,应当根据损害后果和责任大小承担违约责任;一方无正当理由擅自解除劳动合同或乙方属本合同第九条情形之一被解除劳动合同的,应赔偿对方乙方两个月基础工资;甲方出资培训乙方的。

五、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一)甲方根据乙方的工作岗位需要,确定其执行标准工时制度。

(二)甲方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工作、休息、休假和劳动保护规定,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设施和劳动条件。

其它事项本合同没有订明的,按有关规定执行或双方协商解决。本合同订明的事项。

六、劳动纪律

甲、乙双方应当严格遵守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要告知乙方,乙方要予以遵守并服从甲方的管理。

为维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劳动民法典》,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

七、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

(一)符合《劳动法》所列的法定条件或者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的相关内容或者解除本劳动合同。

乙方保证有能力及愿意从事上述工作,并愿意接受甲方的相关考核。甲方可以根据需要或乙方的个人表现,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乙方愿意服从。

(二)变更劳动合同,双方应当签订《变更劳动合同协议书》。

(三)乙方合同期未满而依照《劳动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解除本合同,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赔偿甲方以下经济损失:

条 乙方应按甲方制定的岗位职责、工作规范和标准、作业流程、考核标准等规定,按时、保质、保量地完成甲方规定的工作任务和目标。

(四)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本合同即告终止(有固定期限的合同除外):

本合同所约定的工作任务已经完成;

八、经济补偿金、医疗补助费和生活补助费的发放解除或者终止本合同,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费、医疗补助费的发放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条 乙方应当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遵守竞业禁止的规定、维护甲方的知识产权。

九、违反本合同的责任

(一) 甲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二)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未按规定,单方面解除本合同或者不履行本合同的;

(三)双方同意以下列方式承担违约责任:

1、违约金。一方违约,应当支付违约金 元;

2、赔偿金。违约金不足以赔偿对方损失的,还需支付赔偿金。赔偿金按违约方实际造成的损失计算。赔偿的范围包括:

乙方应当在合理的工作时间内完成工作任务,确需加班的,必须按甲方规定事先取得主管部门相关领导的书面批准,视同乙方自主行为,打卡考勤记录延时下班不作为加班依据。对于经甲方批准的加班。

十、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的解决办法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应当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自争议发生之日起三十日内向甲方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或者自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在乙方付出正常劳动并正常出勤前提下,甲方原则上于次月十五日支付乙方上月薪资,薪资标准不低于当地最低薪资标准。甲方确因生产经营困难,暂时无法按时支付工资的。

十一、本合同的条款与国家、省、市新颁布的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按新的法律、法规、规章执行。

十二、双方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甲方:乙方: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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