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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正观后感

2024-03-04

公正观后感范文。

经过大学生范文网的精心整理和总结本次“公正观后感”内容丰富多彩,一部优秀的电影可以给我们留下最深刻的印象,好的电影能给观众强烈的代入感。我们可以把撰写观后感,当作抒发内心想法的渠道,通过写观后感的方式,我们在不知不觉的成长。写作品名观后感有什么技巧吗?

公正观后感 篇1

现如今,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发展,许多国家的大品牌都冲出自己的国家,将自己的产品销往世界各地,与此同时,也将连带的许多东西带到了世界的每个角落,这之中包括精神、包括文化、包括信息等等许多东西。因此,一个品牌不仅代表了它自己,也代表了它的国家,成为这个国家最直接的明信片。一个好的品牌,可以提升这个国家在国际经济关系上的地位;反之,如果一个品牌在国际上的名声扫地,那么相应的,这个品牌所属国家的其它所属商品,都将受到不可阻止的冲击和影响。

世界上的一切都在随时更新,如果总是一样的话,就不会有发展。品牌也是如此,这是一个品牌能否在世界某个角落站稳脚跟的关键。

发展是一个多主题、不同视角、不同方式会产生不同的结果。而最好的发展方向则指向了海外。

但是,想在国际这个大舞台上建立一个公认的可信的品牌却又并非一朝一夕之功,而且,在对一个品牌进行国际宣传的时候,除了要考虑宣传重点内容外,更为重要的一个环节,就是对于不同地区,宣传方式和产品本土化的问题。

比如kfc在进入中国后,为此专门成立了“肯德基中国健康食品咨询委员会”,聘请了10位国内相关专业领域的学者和专家作为咨询顾问,长期为肯德基提供营养、健康方面的专业支持。肯德基与委员会专家进行了多次讨论,提出了许多有价值的新思路和产品开发方向,开发了许多新产品。在肯德基为中国消费者度身定制的多款产品中,“盐酥半翅”是在新鲜鸡翅中加入八角、桂皮、芝麻油等中华传统调料,深得消费者好评;中式风味的“摇摇薯条”可谓中西合璧;“劲爆鸡米花”为消费者带来一份新的休闲选择;根据中国人“均衡饮食”的用餐习惯推出了“芙蓉鲜蔬汤”;“肯德基外带全家餐”在北京先期推广,两个月即卖出40万盒,迅速赢得消费者青睐。

本土化也体现在肯德基餐厅员工在中国的100%本土化。这3万名中国员工实际上是肯德基在中国最大的财富。正是肯德及在口味和员工本地化方面的独到努力和积极努力,赢得了中国消费者的青睐。

由于不同地区的文化传统、信仰和风俗习惯不同,要求在宣传过程中采取当地群众可以接受的方式和创新,最大限度地发挥宣传效果。

总之,作为一个国际品牌,它能给国家带来巨大的经济效益,甚至带动国家的发展,影响国家在世界上的地位。在整个国民经济的品牌大战中,上述关于广告传播的观点或多或少具有不可替代的影响。

公正观后感 篇2

《品牌公正》读书笔记

人文学院社会工作专业

***陈芮

顾名思义,《品牌公正》一书围绕有关于品牌的问题展开,从多方面的角度解释并剖析了品牌的含义及作用。

本书将品牌视为一种无形资产。首先介绍了品牌是什么,品牌的价值和功能是什么。正如书中所说,面对是否有品牌,同样两瓶可乐的市场价格相差甚远。而之所以造成此种现象,就是品牌的无形价值在作祟。

人们在购买商品的过程中,习惯性地将大品牌商品与高质量、清洁、良好的售后服务等联系在一起,从而产生品牌效应。

一个好品牌,一个在地区乃至世界上享有声誉的品牌,他自己的名字是一个符号,标志着声誉和质量,本书的第二章讲述了一个好的国际品牌能给一个国家带来什么。

我在阅读本书时,着重阅读了第二章的内容。从19世纪或20世纪开始,人们开始意识到良好的声誉比财富更重要。这一理念直今受到越来越多成功企业的推崇。正如书中所说,当人们购买商品时,他们习惯于从他们信任的企业购买。

但当商品销售不再局限于熟人的范围时,想第一次购买的人认为自己销售的商品质量高,想信任自己的人需要加大宣传力度。而当宣传有一定成效,使该品牌成为可信度的代名词后,该品牌就拥有了声誉。而声誉的价值就在于传播了信任。

由此,该品牌就拥有了初步的客户群体。

在这个建立声誉的过程中,可以看到,这个宣传品牌,传播信任的过程,就是我们所熟悉的广告推广,也就是说,在我理解,广告所传播的,除了这个品牌的商品的性能以及作用外,更多的是要让客户了解这个品牌的品质和声誉,对该品牌的商品产生信任。

但是在这个社会飞速发展,商品更新速度极快的时代,想让一个商品购买者仅凭一个短短的广告(无论是媒体广告还是平面广告),就相信该品牌商品的品质及性能,相信这个品牌商品有相比于同类产品更突出的优势,这是极为困难的,我相信这也就是现在的广告追求创新,用尽各种方式抢人眼球夺人耳目的理由之一。但创新的效果是有目共睹的,一些品牌具有优秀的创新效果,而品牌创新大多只能归咎于队伍的失败,除了陷入刻板印象之外,更多的是太多的创意而导致不被大众接受。但是,即使是广告创新成功的品牌,我想,其作用也无非是给大家留下更为深刻的印象,而并不会成为顾客选择该产品的直接原因之一。

所以我认为,一个品牌要想建立良好的口碑,拥有众多的客户群,不仅仅是靠广告创意这样简单的方式。一个品牌的良好传播模式中,最重要,最容易取得潜在客户群信任,但也最难控制的一步,就是已使用客户群对该品牌的评价。所以我认为在品牌传播的过程中,我们可以重点促进顾客群体对品牌产品的正面评价。

可以看到,现在中国市场上,已经有许多品牌的广告选择了这样的方式,但是大部分反而给人一种做作,虚假的感觉,并没有达到取得潜在客户群青睐和信任的最终目标。

回归本书,这一章的标题为“品牌能为国家做什么”,因此,在本章的内容中,还有一部分讲述了关于品牌与国家经济的关系,并列举了一些实例加以说明。我认为,对于一个国家来说,一个在国际上享有盛名的品牌,可以成为该国经济发展中不可取代的力量。例如,美国的耐克品牌绝对可以称得上是一个享誉全球的大品牌,这也为美国经济提供了持续的力量。

一个好的品牌可以提升一个国家在国际经济关系中的地位;相反,如果一个品牌在世界上的声誉遭到破坏,该品牌所属国家的所有其他产品都将受到不可抗拒的影响和影响。

但是,想要在国际上建立一个公认的可信的品牌却又并非一朝一夕之功,而且,在对一个品牌进行国际宣传的时候,除了要考虑以上我所说的宣传重点内容外,更为重要的一个环节,就是对于不同地区,宣传方式和产品本土化的问题。由于不同地区的文化传统、信仰和风俗习惯不同,要求在宣传过程中采取当地人可以接受的方式和创意点,最大限度地发挥宣传效果。

总之,作为一个国际品牌,它能给国家带来巨大的经济效益,甚至带动国家的发展,影响国家在世界上的地位。在整个国际经济的品牌大战中,上述广告传播观或多或少具有不可替代的影响力。

公正观后感 篇3

《公正该如何做是好》这门公开课,我还是在老师的建议下才了解到的,观看之后,哈佛教授的演讲深深地吸引着我,同时也让我在想,什么是公正?道德原则下又应如何体现公正?

哈佛教授给我们讲了几个生动的案例,然后让学生们思考和回答。

案例一中电车司机发现前方的铁轨上有5名工人在干活,可是火车刹车突然失灵了,这5名工人就要被撞死,但他又发现铁轨岔路上只有一名工人。这时,你是选择直接开到5个人那里,还是变成叉子,用1个人的生命换5个人的生命?大多数人选择牺牲叉子上的工人,但那个人应该死吗?

在案例2中,有一个胖子在桥边。他很重。只要你轻轻一推,五个人就能活下来。你会怎么做?大多数人不会用胖子的生命来拯救这五个人。在这种情况下,你为什么不把一个人的生命换成五个人的生命呢?原因是道德不允许我们这样做。道德要求我们尊重个体存在的价值。

在这两个选择题里,五一定大于一吗?公正是如何体现的?

哈佛教授运用两个案例进行道德推理,包括结果主义的道德推理和专制主义的道德推理。结果论的道德推理认为,行为是否正确取决于行为的结果,而专制主义的道德推理责任为,无论结果如何,道德都有其绝对的道德原则、明确的责任和权利。

相似的案例有不同的选择结果。这些问题确实存在于我们身边,所以在道德原则的驱使下,我们无法避免意外。我们只能选择尽量减少伤害的方法。

在没看之前,我一直以为这课应该蛮无聊的,但看过这个公开课之后,我深受吸引,引发了很大的兴趣,之后我一直在想,什么是公正?

我认为,正义是公平正义的总称。要妥善协调社会各方面利益,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和其他社会矛盾,切实维护和实现社会公正。

通过这次观看外国的公开课,使我对公正有了新的理解,同时也对如何实现公正有了感悟,公正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一个重要特征,是人类共同向往和追求的一种美好社会理想和愿望,对国家发展有很重要的意义,但我国目前还存在着许多不公正的现象,例如贫富差距、城乡差距、区域差距,还有司法是否公正等等,这需要人们采取有利的方法、措施消除这些不公正的现象,来实现社会的公正。

公正观后感 篇4

什么是公正?充满不足和矛盾的三种进路本文探索了三种公正进路:

第一种,以功利主义为理论基础,认为公正意味着使全体福利最大化—为了最大多数人的最大幸福。

第二种,所谓“一人一票”的民主,认为公正意味着尊重人们选择的自由—或者是人们在自由市场中所做出的实际选择(如自由至上主义者们的观点),或者是人们在平等的原初状态中,所可能做出的假想的选择(如平等主义者的观点)。

第三种进路认为,公正涉及培养德性和推理共同善。

然而没有一种是完美无缺的。

第一种功利主义的进路有两个缺陷:第一,它使公正和权利成为一种算计,而非原则;第二,由于将所有的人类善都纳入一个单一的、整齐划一的价值衡量标准,它对所有的人类善等量齐观,并没有考虑它们之间质的区别。

第二种基于自由的理论,解决了第一个问题而遗留下了第二个。他们认真看待权利,并坚持认为公正不仅仅是一种算计。但他们内部在“哪些权利应当超越功利主义的考量”这一问题上存在分歧,以至于我们所过的生活的含义和意义以及我们所共享的共同生活的质量与品质,都存在于公正领域之外。

第三种进路,虽然被作者推崇,但它跟不同的关于荣誉和德性、自豪和认可的观念绑定在一起。公正不仅包括正当地分配事物,它还涉及正确地评价事物。这里有什么问题呢?

早在两千多年前亚里士多德就认定政治的目的是良善生活。而康德和罗尔斯反驳亚里士多德的目的论,是因为它似乎没有给我们留下余地以自主地选择自己的善。

亚里士多德的理论是如何引起这种担忧的:他将公正看做人们和那些适合于他们本性的各种目的或善之间的适合。可是,我们倾向于将公正看做一种选择,而非适合。罗尔斯认为权利优先于善的理由,反映出这样一种信念—“一个有道德的人,就是一个拥有他所选择的各种目的的主体。”

这就是第三种进路的矛盾所在。

什么是公正?三种进路充满不足与矛盾,或许这正是本书的魅力,它让你在判断社会事件和个人选择之时,能够多一分谨慎和思考,就是价值所在。

公正观后感 篇5

作为世界上最知名的学府之一,哈佛大学一直都以公正、平等、开放的精神吸引着众多的优秀人才。而哈佛公开课系列更是将哈佛精神推广到了全世界,让更多的人受益于哈佛的学术研究和教学理念。在观看了哈佛公开课中的《公正观》课程之后,我深受启迪,对公正观有了更深刻的认识。

首先,公正不仅仅是一种价值观,更是一种思维方式。哈佛公开课中的讲座以及课后阅读材料让我意识到,公正的本质在于不断地审视自己的想法和行动,以保证自己的决策和行为不会对他人造成任何不公的影响。这需要我们具备独立思考的能力,不断地调整自己的观点和看法,以便理性地做出决策。

其次,公正观也需要我们在面对复杂的现实问题时持有积极的心态。人类社会是一个复杂而且多样的世界,有许多问题无法用单一的标准来衡量和判断。哈佛公开课中的课程案例和分析思路,解释了如何面对这些具有挑战性的问题,以及如何从中找到公正的解决方案。在这个过程中,我们需要持有正确的态度,坚信自己可以通过不断的学习和思考来解决问题。

最后,公正观需要我们具备跨文化的能力。在全球化的背景下,我们需要适应不同文化的相遇和融合,面对全球化带来的新挑战。哈佛公开课的《公正观》课程不仅涉及了单一国家的法律和政策问题,还包括了涉及全球人类命运的大问题。这让我意识到,公正观需要我们具备跨文化的视野和能力,以便在全球化的环境中与他人进行对话和交流,更好地解决跨文化问题。

总而言之,哈佛公开课中的《公正观》课程让我深刻领悟到什么是公正,以及如何在日常生活中实现公正。公正不仅仅是一种价值观,更是一种思维和行为方式,需要我们具备独立思考、积极心态和跨文化能力等素质。只有拥有这些素质,我们才能更好地实现自己和社会的公正。

公正观后感 篇6

lesson 1

the first moral principle says the right and moral thing to do depends on the consequences that resolve from action。it’s called consequentialist.

the second is categorical. it locates morality in certain duties and rights, it concentrates on act itself regardless the consequences. no matter what consequences it will lead to, the act has certain categorical duties and rights.

lesson 12

prof.sandel thinks that there are two ways to combine justice with the good. one is a relative way that says justice is only based on our convention.

the other says that justice can be tied with or bound up with the good.

john rawls think that a conception of justice cannot be deduced from self-evident premises. its justification is a matter of the mutual support of many considerations, of everything fitting together into one coherent view. we may want to change our present considered judgments once their regulative principles are brought to light.

watching the videos again, i have a refresh understanding of this course and the questions in it. when i take the lesson two years ago, i couldn’t understand some principles and concepts even the simple ones. i thought the teacher talked about some important and conflict questions but i couldn’t understand well.

i had a thought that the lessons have a proper arrangement and they tends to distract us with many similar questions, which i find amusing nowadays.

after learning a philosophy lesson and reading more relative books, with the experience in two organizations, including a league, during these two years in campus,i really understand the words prof.sandel said in the video.

from the video i know, reading books especially referring to a number of great and famous books including by aristotle, john locke, immanuel kant, john stuart mill can be an excise in self knowledge. prof.sandel warned us the risks when we start to read the books, because philosophy teaches us and unsettles us by confronting us with what we already know.

it always takes what we know from familiar unquestioned settings and makes it strange. the risk is once we contact with the way of thinking, the familiar things will never quite the same again. but it truly provoke a new way of seeing.

prof.sandel said that self knowledge is like a lost innocent. what it impresses me is that the way of thinking never promises us a certain or somehow ‘good’ conclusion.

but i like the attitude that we confront the fact without personal desire. just like he said, moral and political philosophy is a story and we don’t know where the story will lead but we do know is that the story is about us.

when i heard the political risks that he mentioned, i was appealed by the atmosphere in academia. because through the process of reading and thinking, we may be a good citizen, but there is also a possibility that we become a worse citizen rather than a better one, or at least a worse citizen before it makes us better ones. that’s because philosophy is a distant thing even debilitating activity.

i think i’ve got a lot from learning the course again. prof.sandel gave me freedom and courage to think of philosophy.

thanks to him, and the same to the workers that contribute to the promotion of domestic education.

这些问题已经讨论了很长一段时间,从某种意义上说,是不可能的,但在另一种情况下,是不可避免的。因为我们就生活在这些问题的答案中。怀疑只会让你放手,放弃对道德的思考并不是答案。

康德曾经有一个怀疑论的好地方。怀疑论是人类推理的安身之处。它只是让我们在一些教条中游荡,但它不是最好的生活场所。

反思的平衡是怎样的一种推理方式?

它是指在我们对具体事件作出判断之前进行前后比较的过程,以及我们判断背后的一般原则。

有时我们修改原则,有时我们修改我们最初的直觉思维和判断。

结果主义的道德观

绝对主义认为,

结果主义道德推理最著名的例子是边沁提出的功利主义。

绝对主义的哲学家,是康德。

哲学确实会让我们疏远过去的经验等等、

一个特别的回避方式叫怀疑主义。怀疑主义:我们不会彻底去解决问题,。这是怀疑主义的逃避。

公正观后感 篇7

刘倩认为这本书只是一本公开讲稿和课堂互动的记录,但在表扬和推荐了哈佛大学优秀教授迈克尔·桑德尔之后,他决定耐心阅读。然而,进入书中,大呼相见恨晚。

诚然,这个公开课,尤其哈佛的公开课,是少有的成功课程,循循善诱,互动成功,讲解精彩,深入浅出。但是,不可避免的有课堂教学特有的慢步调,以及部分学生提问的重复和没有代表性,而且,有些深邃的问题即使是哈佛学生也是问不出的,有些太深刻的东西也是不合适在课堂短短的时间里拿出来讲的。于是,有了这本书,这本书将公开课所涵盖的部分囊括进去,并进行了重新整理,将反面思想里有代表性的观点高度概括后拿出来分析讨论,条理更清楚,论证更缜密详尽深入,更多旁征博引,真是非常好的一本书。

人生在世,总有几个亘古难题,除了“我从哪儿来”、“我要到哪儿去”、“我是谁”,这些被玩坏的梗,桑德尔又给大家提了一个永远回答不好、就算回答好也做不好的问题:什么是公正?怎样做事才是正确的?

你如何判断一件事是公正的还是不公正的?试着思考这样一个问题:一辆电车呼啸着经过一个岔路口,按照既定的路线,前方轨道上有五个孩子,如果转向,则可以避开这些孩子;但另一个分岔路上又有一名成年男子,在来不及紧急刹车的情况下,你认为电车应该转向吗?

为什么?

这本书就是在**类似这样的两难问题。是在**。这本书没有明确的答案,只是告诉你正义是否正确。它只是教会我们在阅读中与桑德尔先生一起思考,并找到我们自己的内部公正评价标准。

作者主要探索了三种公正进路。第一种,认为公正意味着功利最大化---当然是一个社会中大多数人的最大幸福;第二种,认为公正意味着尊重人们自由的选择---或者是人们在自由市场中做出的时机选择(如自由至上主义者的观点);第三种进路认为,公正涉及德性的培养和推理共善。

功利主义

如何寻求最大多数人的最大幸福?在以边沁、密尔为代表的功利主义者看来,一件事是否公平,主要取决于利益,注重行为的结果。在哲学上,所谓的幸福最大化原则和利益最大化原则都是以效果分析为目的的。

判断一个行为是否道德取决于行为的最终结果。回答以上电车案例:如果能救五个孩子,就值得牺牲一个大人。因此,有轨电车司机应拉动舵机向**冲去。

但这一结论不可能被所有人接受。功利主义看起来很简单很迷人,仔细想来不寒而栗,功利主义是一种对多数人压迫少数人**的默许,它的优点一是简明、二是高度实用性,只是“欢乐”、“痛苦”这个效用量度实在是不很好衡量。你会发现无论做与不做都是可以争论、可以批评、可以原谅的,所以这种时候往往放弃思考、先下手为强的会得到好处。

这种先手优势明显的行为实在太类似丛林法则了,我不喜欢,但是我喜欢边沁这种不加评判的精神,他和古希腊哲人一样,接受人们各种偏好,无视乐趣与痛苦的高下之分,想智慧就讨论,想吃就去觅食。

功利主义认为,我们给人类性命设定货币**所表现出的退缩倾向是一种应该克服的冲动、是一种妨碍清醒思考和理性社会选择的禁忌,这个想法对不对姑且不说,单从表面就可以看出功利本身和给人命赋值一样,都是能做,不能说的事情。

公正自由

然后,作者讨论了一系列将正义与自由联系起来的理论。这些理论大多强调对个人权利的尊重,尽管它们对哪些权利最重要有不同的看法。以弗里德里希?

哈耶克和米尔顿·弗里德曼坚持个人权利的关点:我们每个人都有一个基本的自由——对我们所拥有的一切做任何事情的权利。

它反对三种类型的政策和法律:反对家长主义,反对道德立法,反对收入或财富的再分配。认为:

任何旨在实现更大经济平等的常识性常识都注定是压迫性的,对自由社会有害。支持自由主义的人们都认为,**不应当对公民有太多的约束和管教,“我拥有什么,我就可以用它去做任何事情”,要尊重他人在此方面的权利。听起来很合理。我有一双鞋。我可以把它们穿起来,扔掉,卖掉,把一切都做好。因为如果你有一双鞋,我同意你的看法。

此外,自由主义者也提出收入再分配的问题来证明自己。比如比尔盖茨,作为世界上多年的首富,按照功利主义的观点,每一万给一百个穷人一百万,这肯定会让整个社会得到更多的幸福。虽然大家觉得这一百万对比尔盖茨不算什么,但为什么没出现这样的强制分配呢?

因为每个人对自己拥有的钱都有自由支配的权利。自由至上主义者就以此反驳那些希望通过高税收或其他方式再分配财产的人,因为如果我挣来的钱被强制分配给其他人,那么相当于我自身的一部分被**或者社会其他人所拥有,而我们社会中不会出现财富被强制分配的情况,也验证了每个人都毋庸置疑地拥有自身。

这看起来难以反驳,但是还是有些观点进行反驳:一,人对于自己的身体或器官是否有处置的权利;二,我希望卖掉自己的器官来获得一定的金钱为什么也不可以...可见,自由权利不能被侵犯,但一定会被附加诸多的限制。

德性良善

最后,笔者转向其他理论,认为正义与美德、美好生活密切相关。哲学家康德和亚里士多德提出,我们是理性的存在,值得尊严和尊重。行为的道德价值不是由以下结果构成的,而是由完成行为的意图所决定的。

他们认为我们需要高度的道德自律,核心价值是尊重人,我们甚至无权不尊重自己。这一点非常重要,可以解决上述诸多矛盾。但是,他对动机的推崇让我感觉难以接受,对纯粹理性限制条件下的高度自律更是让我怀疑其可行性,边沁认为感性主宰我们的行为,而康德主张理性,生活中很容易发现类似边沁所描绘的感性的偏好与成瘾性控制人生活的案例,却从未见过康德描绘的绝对理性的场合。

康德做的最好的一点,是成功建立了一个完善、可以自圆其说的体系,以至于对上述所有棘手问题都可以解答,他把帮助他人的动机与义务的动机区分开来,在他眼中只有内心道德感逼迫自己在无外力压迫的情况下做不情愿的有益他人的事情才算得上道德,这实在太苛刻了。但是,我尊敬康德,尊敬他的目的,他尊敬存在于我们所有人当中、毫无差别的理性能力。这种能力是和外在任何特质都不同的,觉醒程度不同的原始强大的理性,我没见过,心怀憧憬有朝一日能遇见这样的理性。

美国政治哲学家罗尔斯认为,人们能够认识到的原则,正是在具有相同特征、家庭和环境的最原始状态下。这算是最让人信服的假设之一。他认为在这样的状态下,人们首先不会选择功利主义,因为在功利主义的主张中,没有人愿意做被牺牲掉的那一部分;其次,人们也不会选择自由至上主义,在自由至上主义者的社会中贫困潦倒的人难以寻求救济和帮助,而人们也不会期待这种一无所有、无人帮助的体制的出现。

罗尔斯认为,原始国家的公共原则有两种:一种是为所有公民提供最基本的平等自由,另一种是差别原则。差异原则,关乎整个社会和经济的平等。

社会经济的平等不是绝对的平等,也就是说,平等意味着每个人都有同样数量的东西。差异原则承认个体之间的差异。例如,有些人有足够的天赋成为科学家,有些人有足够的力量成为运动员。这样的差距是不可避免的。但并不是所有的差距的都是可被接受的,只有当这样的差距对弱势群体的利益有利时才是被允许和接受的。

举例来说,天资聪颖的人发明了可以增加粮食产量的方法,解救了广大底层的农户,这样的人得到奖赏是应当的;但是如果他只是发明了增加毒品产量的方法,他所攫取的利益则是不公正的。同理,一位医生凭借高超的医术赢得人们的敬仰、高报酬,若他不是在改善山区人们的医疗水平,反而只是给贵族成员提供整容手术,罗尔斯认为这样的高报酬是没有道德基础的,难以得到维护。因此,差异原则,并不是在追求财富的平等分配,而只是追求将所有偶然的因素(如天资聪颖等)最大可能造福于人类,对这些偶然因素的效果进行再分配,从而避免了偶然性因素的影响,罗尔斯的终极奥义,是他本人所说的与他人分享命运。

无论我们是否接受,不可否认,罗尔斯致力于建设一个更加公平和持久稳定的社会。

所以最后给出的结论是,抹平出生优势,让天赋优势者尽情发挥,然后将其所得分配给大家,能否顺利分配不谈,这种社会最后的结局必然是等级制度或是精英民主,两极分化不可避免,但是,这是实用性最强,也是目前为止我最喜欢的社会样式。

阅读这本书的时候经常觉得想得越多越混沌,有点烧脑子,但这一定是一本让你不由自主的思考的书,一环套一环,将每个小问题逐步深入到大概念的冲突,往往在这种大概念范畴中,两种或多种相异甚多的思路彼此冲突碰撞数百年而难分高下。沉溺其中,有种把自己绕住了的感觉,我感到这篇文章如同我的心境一般,磕磕巴巴、词不达意,现在是一种瓶颈状态,看到了新的东西,怀疑起自己原有的东西,于是两种都未成体系。

公正,究竟该如何做是好?事实上,我们不能指望从一两本书中理解一个主题,特别是对于公共政治或者学。这本书提到许多哲学家。尽管他们毕生的研究或多或少有缺陷,但值得我们花上数年或数十年来细细品味。

读这本书对我而言,我觉得是几乎在读每句话的时候都无时不刻提醒自己去辨证地思考。偶尔觉得非常不赞同某位哲学家的观点,后来却发现这种反驳观点是早已被其他哲学家论述过的,但至少也在阅读过程中思辨了。

可能,只要我们勤于阅读和思考,终究有一天就不会再去在意某某主义、某某原则,碰到任何事物,不盲从、不自大,有自己的思考,那么,或许我们也就成为了真正意义上的哲学家。

你是哪一种自由主义者?

熊科达桑德尔教授的公开课《公正》,前段时间曾经很热,我也去听过一段。但生性喜欢读书这种比看**更有效率、更能深刻理解其思想的活动。

这本由中信出版社出版的,桑德尔教授的《公正:该如何是好?》整合了桑德尔教授课程里面的内容,第一章定义了正义之事,从第二章开始到第十章,则讲述不同思想传统对公正的理解。

从边沁的功利主义,再到以哲学家洛齐克为代表的,被著名经济学家弗里德曼推崇备至的自由至上主义,再到康德式自由主义,和基于康德发展起来的罗尔斯平等主义,以及起源于亚里士多德共同体传统的社群主义,不一而足。

桑德尔教授认为,思考公正的无非三种进路,第一种进路是功利主义的。对于功利主义者来说,人是达成集体幸福的工具。我们需要精确又繁复地去计算社会的最大幸福。

在功利主义看来,界定公正和判断公正,关键在于怎么做会使福利或者社会总体福利最大化。带有明显的目的论色彩。

第二种进路,是将自由与公正联系起来。对于自由至上主义者来说,关于收入和财富的正当分配,就是能够在一个不受约束的市场中进行自由交换而形成的分配格局。康德式自由主义把自由的定义进行了更苛刻的定义,但总体来说还是属于第二种。

再就是以罗尔斯为代表的平等主义,在康德的基础上做了一些改善。罗尔斯的平等主义,强调抹除机会不平等,这一点有点像所谓的起点公平。但这个起点公平的形成,是指其著名的假设“无知之幕”。

这两种区别于自由至上主义的理性自由主义,都要求人们自律地行动,即根据自己给自己所立的法则而行动。而不是像自由至上主义那样,依据自己的欲望和期待行事。

第三种进路,就是起源于亚里士多德的西方社会古老的共同体传统,强调作为个体总是过着社群的生活,认为为了维护社群,公共利益是优于某个自我的。其所指的公正,是让有德行的人获得应得的荣誉和地位。

无论是书中按照思想流派划分对公正的讨论,还是桑德尔教授在书的最后,粗略划分的三种进路。在我看来,可以更加精简的讨论以构成本文。那就是围绕着什么是自由主义,构成了不同的自由主义者对公正的看法。

关于自由,第一个讨论的维度就是人能不能彻底拥有自身。对于古老的共同体传统来说,集体幸福是高于个人自由的。这种认知也曾经被称为集体主义。

人的自由应当屈服于集体的幸福或者共同利益。也就是说,人并不是完全拥有自身的,这对于自由至上主义者来说,是难以接受的。因为他们试图寻求个人权利的牢靠基础时,主张人是完全拥有自身的,对自己有绝对的处置权,自己属于自己而非国家或者想象中的共同体。

第二个讨论的维度就是我们是如何自由的,自由至上主义认为我们的自由,是基于我们对自己的所有权。而康德的道德哲学为我们的自由权利提供了另一种基础。即我们的自由不是依赖于我们对自身的所有权,也不是依赖于上帝的赐予,而是因为我们作为理性的存在,能够进行推理,能够根据自我意志行动。

公正观后感 篇8

公正,该如何做是好?08

关于差异原则,历来是众说纷纭。有人认为,要取得社会进步,就必须承认差异的存在。只有差异才能激励个体实现自己的追求。而有些人则是从社会稳定、公平的原则出发,反对差异的存在,认为因为差异导致了****件的频发。

邓小平同志,在中国改革开放之初就是以“先富带动后富,然后实现共同富裕。”这就有点符合差异原则的观点。重点发展东部、农村和工业。

因为在那个经济发展十分紧迫的时代,发展是第一位的。如果你努力工作,你应该享受你应得的,这样你就有动力向前迈进。

但是进入二十一世纪的时候,中国很明显的在努力实现共同富裕这一宗旨。比如西部大开发、中部崛起战略、统筹城乡发展,各种代表大会都把“三农”问题摆在议事日程的首位。有其是十七大关于分配问题很明确的指出“初次分配和再分配都要处理好效率与公平的关系,再分配更加注重公平。

”种种迹象都表明,当社会发展到一定程度的时候,在稳定中求发展是首要目标。

为什么纳税按所得收入作为划分依据?这是因为当你的收入比别人多的时候,你应该拿出一部分来帮助那些比你更穷的人。其实,这只是承认在一定范围内存在差异,否则太多是不够的。

这就是罗尔斯的道德专断原则。

行政管理2周绪枝***

公正观后感 篇9

自古以来,道德与法律就相互依存、相互交叉、相互影响。所谓道德,是一种社会意识形态,是人们共同生活及其行为的准则与规范,具有认识、调节、教育、评价以及平衡五个功能,而法律则是国家制定或认可的,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以规定当事人权利和义务为内容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总和。

道德与法律,从两个不同的方面影响着人们的行为。道德与法律,犹如车之两轮、鸟之两翼不可分离,道德是人的价值精神层面,在寻求人的存在意义、生命价值与内心意志自由的过程中构建社会的隐性有机秩序;法律关注的是人的制度和行为层面,在寻求人的自由的同时构建社会显性合理秩序。然而,当道德与法律发生冲突时,如何选择是一个难题。

当一艘载有四个人的,没有食物,没有水的救生艇在海上漂泊了多天,在失望与绝望中,其中两个人以另外一个人偷喝海水导致生病为由,而决定杀死他,然后以他的血和肉维持了多天后,在一个早晨,被一辆过路船只搭救!但是,在回到该国后,该国法院便以谋杀罪控告那两个杀死同伴的人。对于这两个人是否有罪,有这样几种假设。

第一种是原始情况;第二种是假设他们以抽签的形式抽到了那个人,其他人是否有罪;第三种是假设其他三个人在得到肯定答案后,询问了这个人是否愿意被杀和被杀,以及他们是否有罪。一个以一人生命换取三人生命的事迹,从效益上来讲,是肯定正确的,但是,在道德和法律上看来,其是否正确却有待商榷,人们对于这几种情况的选择,也肯定是不一样的,究竟怎样做才是公正,确实是一个很难决定的事情。从法律上讲,不管怎样,只要是谋杀,就一定要定罪,不管是不是因为牺牲一个人而救得三个人,或是上百人,上千人,但是,从道德上讲,如果能够因为牺牲一个人而换取很多人的性命,那一定是值得的,那么,到底怎样才是正确的答案呢?

这是一个很难回答的问题。从道德和法律的不同角度,会有不同的解释。然而,道德和法律是判断我们生活中是非的两个最好的方法。当这两种手段发生冲突时,我们该怎么办?我觉得首先要去仔细探究道德与法律之间的关系。道德与法律的关系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法律是传播道德的有效手段。

其次,道德是法律的评价标准和驱动力,是法律的有益补充。第三,道德和法律在某些情况下会相互转化。运用法律很好的传播了道德,而道德又无时不刻地推动着法律的发展,道德和法律相互依存,本来应该是共同促进社会的发展,但是,却也有相冲突的时刻,就如上述的救生艇上锁发生的问题,究其主要原因,我觉得是因为道德是一个更抽象的东西,生于人心,是大多数人们做出正确判定的标准,相当灵活,而法律,虽然受道德影响,与道德相辅相成,但是其使用范围往往太过狭窄,并且过于死板,世界上的事情千千万万,但法律条文的数目却屈指可数,每条条文规定一定类型的事情,而不能精确到每一种事情上,但我们也知道,即使是同一类事情,也会出现细微差别,有时,就是因为这细微的差别,导致了结果的难以抉择,究竟是适用道德还是适用法律呢?

就如那艘救生艇,杀害那个人救其他人,杀死他有三种情况,可能是其他三人商量好的,也可能是投票选择的,更可能是他自愿的,从法律上讲,不管是哪种方式,都是谋杀,都应该定罪,但是从道德上讲,这三种情况,呈递进关系可以原谅他们,所以,最后的结果真的是很难判断的,因为法律太死,而道德太活。在生活中,经常有这样的例子。那么,如何判断一个法官常常是有争议的。公平是不容易的。

在这个问题上,美国大法官卡多佐认为,法官有义务在自己的创新权范围内,保持法律与道德、法律戒律与那些理性和良知之间的关系。我觉得法律固然重要,但是,法律正是依附道德而生存的,法律有时确实过于死板,此时,法官何不去考虑下以道德为基础,去灵活运用法律,从而找到最佳的判决结果呢。我觉得去年轰动全国的“邓玉娇案”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最后的判决是这样的:

巴东县人民法院认为,邓玉娇在遭受邓贵大、黄德智无理纠缠、拉扯推搡、言词侮辱等不法侵害的情况下,实施的反击行为具有防卫性质,但超过了必要限度,属于防卫过当。被告人邓玉娇故意伤害致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案发后,邓玉娇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

经法医鉴定,邓玉娇为精神状态障碍(双相),属于部分(有限)刑事责任能力。据此,依法判决对邓玉娇免予刑事处罚。法官做出了很好的判决。根据实际情况,邓玉娇被认定为防伪过度,但由于其投案自首表现良好,并负有部分刑事责任,因此被宣告无罪。

法官正是综合了法律和道德后,做出了这样的决定,既不违反法律,又顺民意。我想,这个案件就是当法律和道德冲突时做出的公正的判决的典型代表。

没有道德基础的法律是不被社会和公众认可的,道德在不同的社会、不同的时代会有不同的标准。这些标准也将反映在法律规则及其适用中。法律在道德面前往往是落后的,所以在处理道德和法律问题时,我认为道德一定比法律更重要!

就如现在的劳动法,就存在着很多这样的问题。有的地方忽略了作为法律基本原则的平等原则,对不同的人采用统一的标准反而导致不平等的结果,原因就在于在法律适用的一开始,不同的人就处于不同的层面上,这个时候如果对所有的人都采用统一的标准,那么对处于低层面上的人来讲无疑是不公平的。例如,男女在法律上没有区别,但为什么现在大多数国家除了普通法外,还分别制定保护妇女权益的法律。

原因就在于各国受历史环境和民族发展的影响,多多少少都存在歧视女性的情况,也就是说从一开始,女性在社会上的地位就比男性低,处于下层,这个时候如果一味地强调和追求形式上的平等,最终导致的是女性仍处于社会的低层,仍然受到歧视,得不到尊重,而这一结果无疑与现代法律所追求的平等相背离。劳动法中也存在着过度干预的问题,属于社会保障法范畴。政府干预是适当的、必要的,但干预应适度、合理。劳动法中有许多问题值得人们思考。一般来说,劳动法还不够成熟。

正是由于劳动法不够成熟,道德在劳动法中起着关键性的作用。法律是以道德为基础的。法律把道德规范转化为法律规范,把积极的道德规范作为法律应遵循的规范。笔者认为,在未来劳动法的发展中,必须在劳动法的实施中充分借鉴道德因素,正确运用道德方法。我相信劳动法的发展会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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