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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贷款助学申请书

学生贷款助学申请书系列。

申请书的核心价值就在于他的申请事由,我们常常被要求写一份合格的申请书。你知道怎么写出一篇令人眼前一亮的申请书吗?为您推荐的“学生贷款助学申请书”,为了自己和家人让我们都变得更加优秀!

学生贷款助学申请书 篇1

尊敬的学院领导:

您们好!由于家处农村,父母都是农民而且年纪比较大,加之没有特长只能做靠务农为生。母亲在数年之前,生了一场大病,现在只能做一些轻巧的家务活,生活的重担落在了父亲一人的肩上。随着年岁的逐增,父亲也因常年的劳累落下了胆结石和肩周炎,因经常病发需吃药控制。高中的学杂费和父母所需的医药费是家庭陷入贫困。在xx年我考入大学的时候,家乡又遭遇了特大旱灾,导致当年颗粒无收,家庭更是雪上加霜。当地政府根据我家的实际情况为我办理了低保,每月有一百余元的低保添补家用。受惠与学校开展的绿色通道,助学贷款圆了我的大学梦。今年年初外祖父突然病势,家里不得不再次借债安葬了外祖父,家庭更加贫困。

过去两年半我中我担任了土木0604班团支部书记,组织委员,生活委员,土建学院学生勤工助学分中心干事,土建学院学生勤工助学分中心副主任,现担任勤工助学中心大三年级组长。现在作为一名大三学生,作为一名中国共产党党员,从入校至今我严格要求自己,打下坚实的专业基础理论知识。我知道作为一名优秀的学生,不仅要工作努力,学习也要优秀。在大二学年中我学习成绩名列前茅,取得了智力测评83.535,综合测评83.94(班级第2),xx年6月被评为“勤工助学先进工作者”.在大一下半学期,我顺利通过了国家cet-4考试,10年4月份顺利通过四川省计算机二级考试。大二下学期我顺利通过全国普通话二级测试。我很荣幸能够有机会向您们呈上这份申请材料。我真诚的提出我的申请,并对个人资料汇报如下:

诚然,“今天我以西科为荣,明天西科以我为荣”,这既是一种使命,也是一种责任。作为一名西科学子,这是我想的,我也是这么做的。在过去的近一年里,我踏踏实实走好每一步,始终坚持“在其位,谋其政。认真做好每一件事”的工作、学习和生活方式。

一、思想政治方面

在这期间,我积极向党组织靠拢,认真学习我党基本理论知识,思想要求进步,按照党的规章制度严格要求自己,不断加强自身学习,充分发挥先进模范作用我政治素质过硬、作风正派、工作扎实,在学习和工作实践中,一直按照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在团支部的首次团员民主评议中以绝对的优势被评为优秀团员。顺利的通过了我院的优秀团员的评选,推荐到学校参加评选。该生能够自觉坚持学习马列主义、“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党的理论知识,努力提高自身的思想政治素质。该生参加了我院的团校,并顺利结业。在团员意识上能很好的做到积极参加组织生活,按时交纳团费,能完成一些支部交给的任务,与同学和睦相处,起到模范带头作用。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令、团纪、校规,集体主义观念强,坚决服从组织安排,办事原则性强。我于20xx年被当批准成为土木06级首批正式党员。

二、学习方面:

来到大学我深知学习来之不易,刻苦学习。我始终将学习放在首位。上课认真听讲,课后及时完成作业,做到认真预习、复习两个方面一起抓。并在课后热情的帮助其他同学,另外,我积极阅读有关管理学的书籍和资料扩大自己的知识面。同时,作为一名组织委员,我还有效的配合老师的`工作,加强老师和其他同学的联系,使班级拥有一个良好的学习氛围。在大二学年中我学习成绩名列前茅,取得了智力测评83.535,综合测评83.94(班级第2),获得院三好。xx年6月被评为“勤工助学先进工作者”.在大一下半学期,我顺利通过了国家cet-4考试,并获得外语成绩优秀奖。10年4月份顺利通过四川省计算机二级考试。大二下学期我顺利通过全国普通话二级测试。大二学年,我实现了一学期一个台阶,一学年比一学年优秀的目标。我坚信:在学校老师的教育指导下,在同学的帮助下,在我的努力下在今后的学习中我一定会取得更加优异的成绩。

三、学生工作方面

xx年10月,我配合主任和干事组织贫困生心理讲座——“心里茶室”.本次我中心邀请学院负责学生心理、有丰富工作经验的老师为大一的同学们解答心理方面的问题,让他们从生活的疑惑和迷茫当中走出来,积极面对来自生活的挑战,并在战胜困难的过程中认识自我、发现自我、挖掘自身潜能,从而达到在大学里提高自我的目的,并在此基础上找到自己今后的奋斗目标,此次讲座,获得了学院乃至校勤工助学中心的一致好评。同时,自己也在主任的带领下组织干事对“岗位拓展”和“勤工助学岗位信息回馈”调查。

在xx年和xx年中,自己也多次协助张煜老师、高娟副主任和农行相关人事对学院助学贷款的同学的资料收集、整理、发放以及诚信签名。这期间,我感觉很累,但是我感觉很有成就感——我在为全院的贫困同学服务。

在xx年三月,为宣传土建学院学生勤工助学中心我策划了以“土建勤助为你服务”的宣传活动。此次活动使同学进一步认识了我中心,扩大了我中心在同学们心中的影响。

xx年4月,我和勤工助学分中心的其他干事到城里联系了多个勤工助学岗位(嘉禾通讯城、万方电脑,恒业科技),圆满的完成了主任下达的任务,同时在刘尹主任的带领下土建分中心在“五。一招聘会”也获得了校勤工助学中心的好评,也得到了土建学子的一致认可。

学生贷款助学申请书 篇2

2013-2014学年学生助学贷款申请通知

为了帮助在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现对2013-2014学年学生国家助学贷款的申请工作安排如下:

一、申请条件

(一)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2、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未成年人申请国家助学贷款须由其法定监护人书面同意);

3、诚实守信,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行为;

4、学习刻苦,能够按正常学制顺利完成学业;

5、因家庭经济困难,在校期间所能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完成学业所需基本费用(包括学费、部分住宿费)。

(二)由于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比高校助学贷款期限更长、政策更优惠、违约风险更低,建议已开展生源地贷款省(市)的学生尽量办理生源地贷款。目前开展生源贷款业务的试点省(市)有:湖北省、黑龙江省、江苏省、陕西省、甘肃省、重庆市、青海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宁夏回族自治区、内蒙古自治区、山西省、北京市、河北省、山东省、安徽省、浙江省、福建省、上海市、湖南省、江西省、云南省、贵州省、四川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南省、天津市等。

(三)有以下情况之一者,原则上不受理助学贷款申请,如 1

有特殊情况,请各学部报学生处审批:

1、非我校家庭经济困难信息库在库学生,即未通过本学期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的学生;

2、有违法违纪行为,受过校级以上处分或学部多次违纪通报的;

3、无心向学,无法按正常学制顺利完成学业的;

4、各类贷款申请书面材料不齐备的。

二、申请及审核程序

1、个人提出书面申请。需要申请2013-2014学年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的学生,下载打印《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见附件1),并于9月30日前递交所在学部审核。

2、学部对学生申请材料和申请资格进行审核,并将初审通过名单按《XX学部国家助学贷款申请汇总登记表》(见附件4)样表格式进行统计汇总,并于10月8日前以学部为单位发送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3、10月12日,学部根据初审通过名单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领取《国家助学贷款审批表》等相关申请资料,发放给申请学生。

4、申请学生利用期间把《家庭困难证明》、《家长承诺书》和贷款需要的其他资料按要求准备好,于下学期开学时递交给所在学部审核,确定贷款资格。

三、贷款所需资料及相关要求

(一)《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请用A4纸打印)

由学生本人亲笔填写,申请内容包括申请理由、学生家庭经济状况、个人学习及表现情况、对国家助学贷款的认识等。

(二)证件复印件(最好用B5纸复印,一式两份)

1、借款学生学生证复印件:必须清楚显示学生姓名、学号、相片三项内容;

2、借款学生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必须正反两面复印在同一B5纸上;

3、家庭户口本首页及家长单页等复印件:家庭户口本首页是指有当地公安局盖章、有家庭住址的那页。

(三)《家长承诺书》(最好用B5纸打印,一份原件,一份复印件)

1、内容包括:同意学生贷款;承诺作为贷款学生的永久联系人,并提供贷款学生的联系方式;承诺督促和协助贷款学生按期还本付息。

2、家庭如无固定电话,可填写附近亲戚或邻居家的固定电话;

3、家庭详细联系地址:城镇家庭必须具体到街道、房号;农村家庭必须具体到乡村、房号;

4、申请学生的家长必须亲笔签名承诺。

(四)《家庭经济困难证明》(请用B5纸打印,一份原件,一份复印件)

1、必须加盖村民(或居民)委员会公章并有经办人签名;

2、同时加盖街道办事处、镇或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的公章并有经办人签名(未盖上述部门公章的证明无效,不予贷款)。

(五)《国家助学贷款审批表》(由学部下发并组织培训填写)注意事项:

1、所有复印件均建议单独复印成B5纸规格;

2、学部在审核学生复印件资料后,须在复印件上注明“经审核,此件与原件相符”并加注审核人(辅导员)的签名;

3、所有表格均需用黑色墨水钢笔或签字笔填写,不允许涂改,签名的地方不允许使用私章。

请各学部结合近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暂行办法》,及时通知各班级评议小组做好与学生助学贷款申请相关的组织和宣传工作。

附件:

1、《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用A4纸打印)

2、《家庭经济困难证明》(建议用B5纸打印)

3、《家长承诺书》(建议用B5纸打印)

4、《XX学部国家助学贷款申请汇总登记表》

广东工业大学华立学院学生处二〇一三年七月九日4

学生贷款助学申请书 篇3

第一条贷款对象

家庭经济确实困难的全日制研究生、本科生、和第二学士学位学生。

第二条申请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2、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未成年人申请国家助学贷款须由其法定监护人书面同意);

3、诚实守信,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行为;

4、学习刻苦,能够正常完成学业;

5、因家庭经济困难,在校期间所能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完成学业所需基本费用(包括学费、住宿费、基本生活费);

6、严格遵守国家、经办银行以及国家助学贷款的各项规定,承诺正确使用所贷款项并按规定履行还款义务。

第三条贷款额度

贷款金额每人每学年最高不超过6000元

第四条贷款申请

学生在校期间原则上采取一次申请、银行分期发放国家助学贷款的办法,学生在规定的时间(入学一个月内)向学校学生贷款管理办公室提出申请,领取国家助学贷款申请的有关材料,如实完整地填写,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第五条借款学生须如实提交以下材料

1、国家助学贷款申请书;

2、本人学生证和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未成年人还须提供法定监护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和书面同意申请贷款声明的公证书原件);

3、本人对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说明;

4、乡、镇、街道等民政部门关于其家庭经济困难的证明。

第六条申请贷款的程序

1、学生本人提出申请报告及民政部门加盖公章的家庭经济困难的证明,经院(系)审核同意后,填写“学生贷款申请表”;

2、将填写好的申请表及身份证、学生证复印件和家庭经济困难证明(未成年人须提供法定监护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和书面同意申请贷款声明的公证书原件)提交贷款管理办公室,经学校审核批准,送经办银行核实;

3、在学校统一组织下填写借款合同文本、借款凭证等;

4、银行按学年发放贷款。

第七条贷款期限、展期和利率

1、国家助学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学生毕业后六年。

2、对于毕业后继续攻读学位的借款学生,要在毕业前提出展期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由原经办银行为其办理展期手续。

3、国家助学贷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法定贷款利率和国家有关利率执行。

4、借款学生毕业后自付利息;当借款学生按照学校管理规定结业、肄业、休学、退学、被取消学籍时,自办理有关手续之日的下月1日起自付利息。当休学的借款学生复学后,恢复贴息起始日为当月的1日。

第八条下列情况停止发放贷款并清偿贷款本息

1、借款学生未按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贷款的;

2、借款学生提供虚假资料,或隐瞒重要事实,已经或可能造成贷款损失的;

3、借款学生有违法乱纪行为,受校方行政处分或有关部门刑事处罚的;

4、借款学生中途退(转)学、被学校开除或取消学籍的;

5、学习成绩差,无法完成学业的;

6、出国留学或定居的;

7、被宣告失踪、死亡、丧失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或劳动能力的。

第九条贷款本息偿还

1、借款学生应严格履行还款义务。借款学生毕业离校前,应与经办银行办理还款确认手续,签订还款协议。

2、贷款还本付息可以采取多种方式,具体还贷事宜,由借款学生向经办银行提出申请,经办银行进行审批。

3、借款学生毕业或终止学业后一年内,可以向经办银行提出一次调整还款计划的申请。

4、借款学生毕业后自付借款产生的利息和罚息。自毕业后24个月内的任何一个月起开始偿还贷款本金,且必须自毕业后24个月内开始偿还贷款本金。有条件的借款学生可以提前还贷。

第十条贷款代偿制度

借款应届毕业生,自愿到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从事第一线工作,服务期达到3年以上(含3年)的,其在校学习期间的国家助学贷款本金及其全部偿还之前产生的利息,由中央财政代为偿还(实施细则详见《高等学校毕业生国家助学贷款代偿资助暂行办法》)。

第十一条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对已开办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省份,学生或其合法监护人,可向家庭所在地的农村信用社、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办理助学贷款。

第十二条违约处罚

按还款协议进入还款期后,连续拖欠还款超过一年且不与经办银行联系办理有关手续的借款学生,将被通过新闻媒体和网络等信息渠道公布姓名、身份证号码及具体违约行为等信息。

本条例若有变化,以国家助学贷款中心文件为准。

第十三条本条例学校授权东南大学学生贷款管理办公室负责解释。

学生贷款助学申请书 篇4

2012—2013学学生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必备材料

申请2012-2013学国家助学贷款的同学请准备下列材料:

1.《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承诺书》原件一份(请登录东莞理工学院学生处学工在线网站学生奖贷勤专栏下载填写);

2.借款学生身份证复印件(第二代身份证请复印正反两面)、学生证复印件(学生证复印含姓名及相片页,2012级新生请用录取通知书代替);

3.借款学生父母(监护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第二代身份证请复印正反两面)、户口本首页(户主的页面)及父母(监护人)户口本单页复印件(请将父亲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和母亲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分别复印在同一张纸上);

4.若借款学生来自单亲家庭,须提供下列资料:

(1)借款学生父母一方死亡的,需提供户籍所在地公安户籍管理部门出具的死亡证明原件;

(2)借款学生父母离异的,需提供父母离婚证的复印件或父母离异的相关证明原件。父母离异的相关证明必须加盖县(区)级以上(含县(区)级)婚姻登记专用章;

(3)借款学生为孤儿的需提供所在县(区)级以上(含县(区)级)民政局出具的加盖公章证明原件;

5.借款学生《家庭经济困难证明》、《家长承诺书》原件(请登录东莞理工学院学生处学工在线网站学生奖贷勤专栏下载填写,《家庭经济困难证明》里经办人一栏务必由经办人签名,学校将进行核查;借款学生家长(监护人)请在《家长承诺书》家长亲笔签名处签字,并附家庭联系电话和家庭详细联系地址);

6.学生成绩单(2012级新生无须提供,高年级学生提供在校上学年成绩单,有不及格科目但补考后及格成绩未出来的请出具任课老师证明并加盖所在院(系)公章);

7.未成年学生需有监护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及书面同意申请(授权)证明原件;

8.学生如有配偶,请提供配偶身份证复印件、户口本复印件(复印在同一页纸上)。所有需准备材料,必须用黑色签字笔或碳素墨水钢笔填写,否则无效。

东莞理工学院学生处助学中心

学生贷款助学申请书 篇5

2012学年学生助学贷款预申请通

单 位:学生处(学生工作部)各学院:

为了帮助在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现对2012-2013学年学生国家助学贷款的预申请工作安排如下:

一、申请条件

(一)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2、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未成年人申请国家助学贷款须由其法定监护人书面同意);

3、诚实守信,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行为;

4、学习刻苦,能够按正常学制顺利完成学业;

5、因家庭经济困难,在校期间所能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完成学业所需基本费用(包括学费、部分住宿费)。

(二)由于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比高校助学贷款期限更长、政策更优惠、违约风险更低、手续更便捷,建议已开展生源地贷款省(市)的学生办理生源地贷款。目前开展生源贷款业务的试点省(市)有:湖北省、江苏省、陕西省、甘肃省、重庆市、青海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宁夏回族自治区、内蒙古自治区、山西省、北京市、山东省、安徽省、浙江省、福建省、上海市、湖南省、江西省、云南省、贵州省、四川省、广西壮族自治区、黑龙江省、吉林省、辽宁省、海南省、天津市。

(三)有以下情况之一者,原则上不受理助学贷款申请,如有特殊情况,请各学院报学生处审批:

1、非我校家庭经济困难信息库在库学生,即未通过本学期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的学生;

2、有违法违纪行为,受过校级以上处分或学院多次违纪通报的;

3、无心向学,无法按正常学制顺利完成学业的;

4、各类贷款申请书面材料不齐备的。

二、申请及审核程序

1、个人提出书面申请。需要申请2012-2013学年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的学生,下载打印《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见附件1),并于5月31日前递交所在学院审核。

2、学院对学生申请材料和申请资格进行审核,并将初审通过名单按《XX学院国家助学贷款明细表》(见附件4)样表格式进行统计汇总,并于6月20日前以学院为单位发送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邮箱xsczdb@gdut.。3、6月20日-6月30日,学院根据初审通过名单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领取《国家助学贷款审批表》等相关申请资料,发放给申请学生。

4、申请学生利用暑假期间把《家庭困难证明》、《家长承诺书》和其他贷款所需资料按要求准备好,于下学期开学时递交给所在学院再次审核,确定贷款资格。

三、贷款所需资料及相关要求

(一)《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请用A4纸打印)

由学生本人亲笔填写,申请内容包括申请理由、学生家庭经济状况、个人学习及表现情况、对国家助学贷款的认识等。

(二)证件复印件(用B5纸复印,一式两份)

1、借款学生学生证复印件:必须清楚显示学生姓名、学号、相片三项内容;

2、借款学生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必须正反两面复印在同一B5纸上;

3、家庭户口本首页及家长单页等复印件:家庭户口本首页是指有当地公安局盖章、有家庭住址的那页。

(三)《家长承诺书》(请用B5纸打印,一份原件,一份复印件)

1、内容包括:同意学生贷款;承诺作为贷款学生的永久联系人,并提供贷款学生的联系方式;承诺督促和协助贷款学生按期还本付息。

2、家庭如无固定电话,可填写附近亲戚或邻居家的固定电话;

3、家庭详细联系地址:城镇家庭必须具体到街道、房号;农村家庭必须具体到乡村、房号;

4、申请学生的家长必须亲笔签名承诺。

(四)《家庭经济困难证明》(请用B5纸打印,一份原件,一份复印件)

1、必须加盖村民(或居民)委员会公章并有经办人签名;

2、同时加盖街道办事处、镇或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的公章并有经办人签名(未盖上述部门公章的证明无效,不予贷款)。

(五)《国家助学贷款审批表》(由学院下发并组织培训填写)注意事项:

1、所有复印件均须单独复印成B5纸规格;

2、学院在审核学生复印件资料后,须在复印件上注明“经审核,此件与原件相符”并加注审核人(辅导员)的签名;

3、所有表格均需用黑色墨水钢笔或签字笔填写,不允许涂改,签名的地方不允许使用私章。

请各学院结合近期《家庭经济困难本专科学生认定通知》,及时通知各班级扶助小组做好与助学贷款申请相关的组织和宣传工作。

附件:

1、《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请用A4纸打印)

2、《家庭经济困难证明》(请用B5纸打印)

3、《家长承诺书》(请用B5纸打印)

4、《XX学院国家助学贷款明细表》

以上附件打包下载

学生处工作部(处)

本文网址:http://m.1467.com.cn/wenshu/5363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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