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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合同

2024-01-29

试用合同(优选十篇)。

在这个全球贸易发展的时代下,合同所代表的法律观念不可忽视。您是否为了起草一份合同而头疼不已?今天大学生范文网编辑为大家带来了关于“试用合同”的相关内容,阅读完本文后或许能够改变您的思路和观点!

试用合同 篇1

试用期未订立劳动合同 劳动者辞职获二倍工资 某有限公司迟延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劳动者在工作不满一年时,以不适应公司现状为由提出辞呈,并要求用人单位支付未订立劳动合同期间二倍工资报酬,未订立合同期间的二倍工资工资发放表反映,被告钱某某确实存在加班、加点的情形,故原告应按支付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两倍工资7200元。

试用期未订立劳动合同

劳动者辞职获二倍工资

某有限公司迟延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劳动者在工作不满一年时,以不适应公司现状为由提出辞呈,并要求用人单位支付未订立劳动合同期间二倍工资报酬,9月22日,通州法院一审判决支持了劳动者的要求。

经审理查明,钱某某于2008年2月16日到某有限公司工作,但直至同年8月3日,某有限公司才与钱某某签订了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约定:本合同为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期限从2008年8月1日起至2011年7月31日止,其中试用期从2008年2月16日起至2008年7月31日。根据公司对钱某某的工资考核评定,钱某某每月基本工资为1600元,基本奖金为1024元,福利400元,实际支付时按钱某某相应的考核规定执行。双方还对工资的增减及社会保险费的缴纳作了约定。2009年2月2日,钱某某以不适应公司现状为由向公司提出辞职,经公司批准后,钱某某办理了离职移交手续。另查明,公司于2008年11月起为钱某某缴纳了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2008年3月至2008年12月间,钱某某共出勤288天,工作日延时加班56小时,公司已支付钱某某加班工资1005.07元。

钱某某在辞职后,向劳动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要求公司支付加班工资未订立合同期间的二倍工资7200元。仲裁委员会支持了钱某某的仲裁申请。公司不服仲裁裁决,向通州法院提起诉讼。

通州法院经审理认为,从工资发放表反映,被告钱某某确实存在加班、加点的情形,故原告应按支付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两倍工资7200元。

试用合同 篇2

甲方: 身份证号:

乙方:

甲方于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在乙方雇用甲方的事宜上,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

一、试用期工资

1.试用期为一个月,试用期工资为_____元,全勤奖_____元,绩效工资_____元,另包食宿。试用期内私自离职者不与结算工资。

2.试用期前7天为培训期,不足7天不享受工资待遇;一个星期以上者按试用期日工资离职日截止天数。培训期私自离职者,不结算工资,公司将追究相关培训费用_____元。

3.试用期内连续缺勤达3个工作日或累计缺勤达6个工作日,公司将终止试用。

发展机会与预期有较大差距,或由于其它原因而决定离开,可提出辞职,但须提前一个星期提出申请,并填写辞职申请书与公司人事部,否则扣薪50%;如新员工工作表现无法达到要求,公司有权终止试用。

5.试用期有全勤奖。

三、病假、事假的标准

·病假:病假需开具医院证明,薪水按日薪的50%发放,否则按事假处理。

·事假:提前交接后方可休假。事假天数每月不得超过3天,无当日工资。

四、迟到、旷工、离职的规定(具体按公司员工奖罚条例实行)

·迟到:无故迟到、早退或擅离职守,早退,罚10元;20分钟视为脱岗,罚20元;

·旷工:无故迟到、早退30分钟以上或未请假或请假未经允许就私自旷工者,按日薪的3倍扣除。

·离职:试用期要求提前一个星期提出离职申请,私自离职者不结算工资,公司将追究相关培训配用_____元。转正后要求提前一个月提出离职申请,待做好交接方可离职,否则扣发当月工资。

五、员工职责(详见店内员工手册)

▲每日工作

a. 打扫卫生,保持店内的整洁、干净。

b. 认真、耐心的服务于顾客。

c. 每日按时交接班、仔细盘点,做好交接记录,然后早、晚班签字,店长签字。

d. 每天晚上向店长汇报销售总额及销售明细。

e. 每月进行一次大盘点。

▲ 营业员“四不准”

a.未经允许,不准进行现金交易。

b.不准顶撞顾客,对顾客无礼。

c.不得私自将店内商品带走或将试用装随意送人。

d.不得迟到、早退。

若发现上述情况,则按违纪处理,罚款50元。

▲出现丢货现象的处理办法

发现丢货时,查找交接记录,谁的班丢的,由谁赔偿损失,若分不出是谁弄丢的,由大家平摊损失。若丢货金额巨大,则交由公安部门处理。

注:本合同为试用期合同之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试用期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若有改进,以乙方为准。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试用合同 篇3

关于劳动合同如何约定试用期的问题

劳动合同如何约定试用期

大家都知道在劳动合同中一般都是要约定一个试用期的,当然这个试用期并不是法律强行要求必须有的。试用期是单位与劳动者相互考察的一个时期,对于这个试用期的期限、待遇等内容,单位与劳动者该如何约定呢?详细内容请阅读下文了解。

试用期的相关约定:

签订劳动合同可以不约定试用期,也可以约定试用期,但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劳动合同期限在6个月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 15日;劳动合同期限在6个月以上1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30日;劳动合同期限在1年以上2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60日。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中。非全日制劳动合同,不得约定试用期。

订立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不得向劳动者收取定金、保证金或扣留居民身份证。

根据劳动保障部《劳动力市场管理规定》,禁止用人单位招用人员时向求职者收取招聘费用、向被录用人员收取保证金或抵押金、扣押被录用人员的身份证等证件。用人单位违反规定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并可处以1000元以下罚款;对当事人造成损害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由于劳动合同无效对劳动者造成损害,用人单位如何赔偿?

由于用人单位的原因订立的无效合同,对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具体包括:

(1)造成劳动者工资收入损失的',按劳动者本人应得工资收入支付给劳动者,并加付应得工资收入25%的赔偿费用;

(2)造成劳动者劳动保护待遇损失的,应按国家规定补足劳动者的劳动保护津贴和用品;

(医疗待遇损失的,除按国家规定为劳动者提供工伤、医疗待遇外,还应支付劳动者相当于医疗费用25%的赔偿费用;

(4)造成女职工和未成年工身体健康损害的,除按国家规定提供治疗期间的医疗待遇外,还应支付相当于其医疗费用25%的赔偿费用;

(5)劳动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

通常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其中就有对试用期的约定,所以并不是很多人以为的试用期只签订试用期合同。同时,对于试用期的约定,也是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约定的,法律对此没有强行规定必须约定试用期。关于试用期的期限,是根据劳动合同的期限而确定的。这点还请大家多注意。

试用合同 篇4

甲方:地址:

乙方:地址:

为了进一步加强合作,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订立如下协议:

一、甲方向乙方提供设备,乙方免费试用期限为_____天(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二、试用设备清单:

产品名称

型号

数量

备注

三、乙方须向甲方支付试用设备押金(大写) 。

四、在试用设备归还前或签订相应销售订货合同前,试用设备的所有权仍然归属

甲方。未经甲方书面认可,乙方不得将所试用的设备销售或转借给第三方。

五、试用期间,乙方负责所试用设备的安全性、完整性并且产品序列号(S/N)标签

不得磨损、丢失、修改。归还时须先经由甲方检测:

(1)如果所试用设备经甲方检测后完整无损,则甲方将退还乙方支付的全部押金;

(2)如果所试用设备封签开启或损坏,包括包装破损、外壳划伤、机器损坏、零部件缺损及设备遗失,则乙方须向甲方照价赔偿,赔偿金将从押金中扣除;

六、如果试用期间,乙方需要订购试用设备,甲、乙双方将另外签订有关设备的

销售合同;

七、乙方到期不归还试用产品,甲方则视乙方无条件同意将试用产品自动转为销售合同产品,押金转为销售货款;

八、合同争议的解决:双方协商或调解不成由合同签订地的法院裁决;

九、此协议是乙方确认测试机收货单,测试期内由甲方保管,乙方归还测试机后甲方将此协议交还乙方;

十、本协议一式两份,由甲、乙方各执一份。本协议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

协议传真件有效)。

注明:归还时必须按交付货物之原样原包装归还。

甲方:乙方:

代表人:代表人: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日期:_____年____月___日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试用合同 篇5

甲方(聘用方):

乙方(受聘方):

身份证号:

根据国家和本地劳动管理规定和公司员工聘用办法,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一致同意达成下列条款:

一、试用期限:

自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共计_________个月。

二、劳动报酬:

甲方贯彻按劳分配原则,确定乙方月收入为_______元,考核转正后根据工作岗位和工作业绩按正式职工待遇执行。

三、甲方的基本权利

(1)有权要求乙方遵守国家法律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有权对乙方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行为进行处罚;

(2)对试用员工不能胜任工作或不符合录用条件,有权提前解除本合同,同时有权按照公司的规章制度考核乙方。

四、乙方的基本权利

乙方享有公司试用期工资待遇;对试用状况不满意,有请求辞职的权利。

五、甲方的其他权利、义务

1.试用期满,经发现乙方不符合录用条件,甲方有权不再签订正式劳动合同;

2.对员工有突出表现,甲方可提前结束试用,与乙方签订正式劳动合同;

事假计超过5天者,试用合同自行解除。

六、乙方的其他权利、义务

试用期满,有权决定是否签订正式劳动合同;

七、乙方因工作能力或绩效不佳、未遵守公司保密制度、有重大失误或给公司带来较大经济损失和形象损害者,甲方可随时解除此协议,甲方亦不负任何责任。

八、被辞退或自动辞职人员在离岗之前需提前通知公司,并结清本人与公司的业务和账务,填清工作交接单,方可办理离职手续,否则给公司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或乙方经济担保人承担全部责任。

九、乙方应于试用期满前一周向甲方提交工作总结及转正申请,甲方根据乙方表现作出是否批准乙方转正的书面决定,若批准,则双方应签订劳动合同。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试用合同 篇6

甲方:香港德智源国际集团·北京德智源恒通文化发展有限公司省公益工程服务管理中心·德智源全国连锁书社管理中心

乙方:身份证号:

在公平、自愿的前提下,甲方聘用乙方为集团员工,试用期为一个月。经双方平等协商,同意约定以下条款,以共同遵守。

一、乙方应遵守甲方中心及书店的管理规定及制度。

二、乙方试用岗位:带车司机;乙方试用期月薪为:2400元人民币。就职地点与职责为:

三、乙方受聘于甲方期间,应根据甲方工作安排,履行职责。

四、乙方在试用期内,凡是请假均按实际天数扣除工资。五、乙方在工作中车上用油随时实用实报,按照要求认真填写“出车情况表”。

六、乙方工资将在试用期满后的第一个月15号(公历)发放。超出一个月的时间,按天数计算发放。若工资发放日恰逢周日或假日,甲方可提前或推后发放。

七、乙方在岗期间,对自己领取货物及物资负有保管义务,如由于自身原因导致货物流失,则承担一切赔偿责任。

八、乙方如试用未满前自动离职,甲方仅对车辆用油给予每公里1元钱补助。

九、试用期当中,甲方如认为乙方不适合本岗位工作,可随时停止试用予以解除试用协议,基本待遇按实际天数在三日内结清。

十、试用期满如合格者,将在第二个月内与公司签定正式聘用协议。

十一、乙方车辆类型:车牌号码:

十二、乙方在正常工作期间必须确保其车辆手续齐全并具备各项保险。当车辆遇有“刮、擦、碰、撞及人身伤害事故”由保险公司或乙方自己承担责任。

十三、甲、乙双方本着自愿、诚信的原则签订本协议。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签字后生效。

附件:乙方驾驶证、行车证、车辆保险复印件。

甲方(公章):香港德智源国际集团 乙方(签字):北京德智源恒通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日期:年月日 日期:年月日

试用合同 篇7

在研究劳动合同,劳动关系的过程中,我们经常会遇到试用期、见习期、实习期、合同期、服务期等相关名词。如何正确区别以上各种概念,如何正确应用,是我们今天研究的话题。

试用期

根据《劳动法》和相关的规定,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的目的是让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签定在劳动合同后,有时间进一步相互了解,以最终确认是否需要继续劳动关系。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不满六个月的,不得设试用期;满六个月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满一年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三个月;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劳动合同期满,经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续订劳动合同。续订劳动合同不得约定试用期。在试用期内,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证明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的情况下,也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总之,试用期与双方是否继续劳动合同密切相关,并涉及全体劳动者。

见习期

根据教育部的有关规定,对高等学校毕业生实行见习期的目的,是继续加强对毕业生的培养教育,进一步提高他们的政治、业务素质和从事实际工作的能力,使他们尽快地适应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要求;同时,使用人部门(单位)全面了解、考察毕业生,以便合理地安排使用他们,充分调动他们的积极性,更好地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后,原则上都要安排到基层见习。见习期一般不超过一年。对入学前已从事一年以上有关本专业实际工作的,经所在单位批准,可免去见习期。见习期满,应及时办理转正手续,按期为其评定专业技术职务的任职资格,聘任相应工作职务,确定工作岗位。对毕业生见习期间的管理服务政策中明确,毕业生见习期限一般为六个月,最长不超过一年;在见习期间被见习单位正式录(聘)用的,在该单位的见习期可以作为工龄计算;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见习期间由见习单位和地方财政部门提供基本生活补助;为见习生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见习期与高等学校毕业生在单位接受进一步培养和教育,以及之后的确定岗位、评定职务等密切相关,一般只涉及高等学校应届本、专科毕业生。

实习期

实习期是针对在校学生而言的概念,是指学生在校期间,到单位的具体岗位上参与实践工作的过程,其目的是为达到理论联系实际和更好地学习理解科学文化知识。法律上区别是否实习的唯一标准就是学生的身份,即以学生身份到用人单位去的包括假期的勤工俭学等,属于实习,不视为就业。毕业之后以失业或待业人员身份到用人单位的,则已具备劳动者的身份,视为就业,产生试用期、学徒期等概念。从法律的角度来看,学生在毕业之前到用人单位去工作的,实习期和见习期是没有区别的。实习期不受劳动法保护,一般来说(除了有特定法律意义的实习之外)在校学生在学校安排下或者利用课余时间到单位进行实习,因在此时全日制学生还是学生身份而不受劳动法调整和保护,他与用人单位建立的也不是劳动关系。由于学生不是劳动法调整的对象,学生和实习单位之间发生的争议不能作为劳动争议处理。如果出现工伤等问题,可通过民事纠纷的渠道解决。同样的道理,大学生毕业前与用人单位和学校三方签订的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在法律上也是视为民事合同,如双方在签订劳动合同之前违约,需按协议承担违反民事合同的违约责任,而不承担违反劳动合同的有关义务。而且劳动基准法中规定的最低工资等也不适用于学生,实习期与在校生积攒实践经验密切相关,只涉及在校生。

合同期和服务期

是双方建立了劳动合同关系,而约定的服务期限,双方在该期限内履行有关的权利和义务。我国劳动法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形成或建立劳动关系后,试用、见习期间,在法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其所在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其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

最后,我们谈谈如何约定专门培训后的合同期或服务期和违约赔偿条款?

劳动者与企业解除劳动合同时,经常会因为培训费用的赔偿问题发生争议。目前,某些企业存在一些不够规范和不尽合理的做法。例如,有的企业内部规章制度规定,只要职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调离原单位,不论单位是否出资培训过,均需交纳一定数额的培训费;有的企业在解除合同时,不顾劳动者在本企业工作时间长短,对其出资培训的职工一律要求全额赔偿等等。

我们建议,对培训费赔偿问题具体应按以下原则处理:

1、如果企业确实对员工出资培训,并能提供相应的支付凭证,才可以要求员工赔偿培训费用,这是前提条件。

2、一般而言,只有员工单方面提出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时,企业才可以要求员工赔偿培训费,一般不得要求其赔偿已出资的培训费。除非员工因违纪等重大过错而被企业要求解除劳动关系的,企业则有权要求赔偿有关培训费用。

3、劳动者在符合有关规定或劳动合同约定的'情况下 解除劳动关系,企业不得要求其赔偿培训费;除非员工违反规定或约定解除劳动合同,并对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用人单位可以要求劳动者赔偿培训费;在合同期内员工提出解除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可以要求劳动者支付培训费用。

4、关于具体如何赔偿的问题,可按培训合同执行;未签定培训合同的按劳动合同执行,但培训合同与劳动合同中对劳动者违约赔偿的约定,不得违反有关政策法规的约定,否则无效。因培训费赔偿问题而发生争议的,可由有关劳动争议处理机构进行处理。

5、劳动者赔偿培训费的具体支付办法是:如约定服务期的,则按服务期等分出资数额,以职工已履行的服务期限递减支付;没有约定服务期的,按劳动合同期等分出资数额,以职工已履行的服务期限递减支付;双方对递减计算方式已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关于单位是否有权索要培训费:

对于单位是否有权索要培训费的问题,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中指出:

用人单位用于劳动者职业技能培训费用的支付和劳动者违约时培训费的赔偿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但约定劳动者违约时负担的培训费和赔偿金的标准,不得违反劳动部《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等有关规定。

该办法规定:劳动者违反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对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劳动者应赔偿用人单位如下损失:

1、用人单位招收录用其所支付的费用;

2、用人单位为其支付的培训费用,双方另有约定的按其约定办理;

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4、劳动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

据此,劳动者提出辞职,单位是有权要求索要培训费用的。

试用合同 篇8

lz最近琐事缠身orz。。。希望大家能再次给予援助!

之前的帖子非常感谢大家的帮忙,那么这个帖子咱长话短说:

公司因为业务整合把我们部门整体打包连工作带岗位卖给了一个专门提供服务的公司。因为对方开出的工资待遇和原来差不多,工作以及工作地点照旧且正是年底好工作青黄不接,本人草草的签了对方的合同,谁知道,对方开出的`入职手续等条件非常繁琐而苛刻,比如要提供毕业证书复印件,考取的资格证书如CET,计算机等等也就算了,关键的是要在校期间 中英文课程考试成绩,还有提供收入证明,户口证明等等各种杂七杂八的证明。抛开这些不谈还要签署反竞争协议,就是未来无论什么原因离开公司,半年内都不能去竞争敌对公司工作,每天都需要穿正装上班等等

在原来的公司更本就没有这些要求,也许大家会觉得本人很挑剔,不过本人是觉得这个公司的企业文化,至少不是本人的菜,无法接受,所以,想请问大家:

1 是否能直接和对方HR说明原因,让他们尽快找交接的人来交接清楚工作,本人就做到和原公司合同解除的那天?(还有半个月的时间,本人和原公司的合同解除,和新东家的合同生效)

2 若对方提出本人前一周签署的合同没有试用期,所以要拖一个月才能离开;但本人拒绝提交对方要求的入职材料不能办理入职;很可能白干一个月后没有工资,这个情况如何解决。。。

密切关注大家的回答,这两天准备和对方HR说,先谢谢大家了!

试用合同 篇9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友好协商、共同发展的原则,达成以下合作协议:甲方将向乙方提供高效节电系统产品试用服务。同时,双方将共同参与产品试用过程中的探讨与改进,以实现互惠互利。

一、甲方责任和权利

1.甲方负责提供高效节电系统产品及有关产品技术资料,技术规范。

2.甲方负责对乙方人员进行技术培训和技术咨询。

3.甲方负责产品售后服务。

二、乙方责任和权利

在试用期内,乙方应当妥善使用试用设备及其他设备,按照规定的操作方式进行操作,避免因使用不当而造成损坏。

乙方承诺在其产品开发和生产过程中,不会侵犯甲方拥有的任何专利权、商标权以及专有技术和产品相关资料的版权。

三、甲、乙双方合作方式

1.双方在正式签订试用协议前,应互相出示工商营业执照等必要法律文件以核实信息。具体购货协议达成后,乙方需为安装高效节电系统提供必要的环境配合并协助甲方技术人员进行安装调试。

2.甲方提供乙方一台试用设备(_________,功率_________KVA,最大输出电流_________A)作为乙方所选定的试用,该回路最大电流不超过_________A甲方负责在签订具体试用协议后一周内把样机发往乙方所在地。

乙方保证及时安装到设备上(甲方负责安排安装人员协助、指导、培训、安装)。安装后双方须当时测量节电结果,如试用产品能达到15%的节电率,(节电率=(原电压×原电流-节电后电压×节电后电流)/原电压×原电流,或者可用电表测量节电率,乙方在安装高效节电系统前先装三相电表一块,用于测量用电量,测试一天,安装节电系统后测试一天,保证用电时间相同,然后依此算出节电率),乙方接受产品,该机试用时若节电率达不到上述值(即低于15%),乙方有权退货,并将该样机交还甲方。协议执行过程中。

四、甲方对高效节电系统产品保修二年,但如产品因人为使用不当发生故障,由乙方承担相应维修费用。

五、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或修改补充。如遇纠纷或争执,可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六、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七、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

试用合同 篇10

请问以下情况如何维权? 2012年10月8日入职时签订试用期合同,试用期两个月(12月8日期满),试用月薪2500。期满后向领导提出转正要求,领导同意转正,也协商了转正工资4800(因试用期合同并无标明转正工资,当时公司提出根据试用期工作表现决定),并发出通知聘任为项目经理。但无签订转正合同,之后工资按4800发放至今。现因为老板不想继续这个项目,提出转岗为外贸业务员,工资为2000加提成。 问题: 1.试用期签订不含转正工资的合同,试用期过后没有续签也没有改签另外的正式合同。这种情况属于没签订合同范围吗?可以申请双倍赔偿吗? 2.如果属于双倍工资赔偿应如何计算?是从试用期合同失效后一个月开始计算,即从1月8日开始至3月3日还是从试用期内的2月8日开始? 3.双倍工资的基数是按4800计还是从入职至今每月实收工资的平均数计算?这种情况能得到多少赔偿?4800的`工资只有口头承诺与工资卡收入证明足够吗? 4.如果公司不愿赔偿,申诉时间要多久,公司拖欠怎么办? 5.申诉需要什么证据?现有试用期合同原件一份,聘任项目经理的通知复印件一份(含复印的盖章,日期为试用期满后),项目保密协议一份。 6.签订合同的总公司在珠海,试用期内被调到中山的分公司上班,对申诉有影响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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