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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利波特的观后感

哈利波特的观后感推荐十三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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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利波特的观后感(篇1)

亲爱的朋友,你读过英国著名作家——J.K.罗琳的《哈利。波特》吗?这套奇幻小说介绍了哈利。波特与小伙伴罗恩、赫敏的的故事。奇特迷离的故事吸引了众多读者。

哈利。波特是一个十一岁的男孩。因为十一年来受尽了表哥达利的欺负,他有些自卑。但来到一所教授魔法的学校——霍格沃茨后,他迅速成长起来,勇敢地面对陌生的环境和学习中的困难。哈利。波特的勇敢、坚持、重情重义的品质都另我敬佩。在守卫“魔法石”的过程中,杀人无数的邪恶巫师“伏地魔”想要杀死哈利获得魔法石,用邪恶的手段取得永生。哈利没有妥协,他不会为了自己活命而让一个残忍的恶魔长生不死。他历经危险,勇敢地与伏地魔搏斗,却因为法力不支昏倒在台阶上,命悬一线!幸好阿不思。邓布利多校长在最后关头救了哈利,而获救后,哈利一直为伙伴们的安危担忧。

《哈利。波特》中有许多奇妙有趣的描写,最后内容更是扑朔迷离,引人入胜。哈利有了伙伴的鼓励和帮助,无所畏惧,成为学校中的英雄,成为学生们的偶像。校长阿不思。邓布利多曾说过一句话:“沉湎于虚幻的梦想,而忘记现实的生活,这是毫无意义的,千万记住。”这句话不仅是书中邓布利多校长教导哈利的言论,更是作者提醒读者要面对现实,避免沉迷于想象。读《哈利。波特》,不仅是读一本奇幻的`小说,也是读一本包含着人生哲理的名著。

读《哈利。波特》,我对着一幅幅插图浮想联翩。每次拿到一部新的《哈利。波特》,我都会迫不及待地翻开书,即使花上一整天,也想要一口气把它读完。然后我会从每一本书中去思考、去感受、领悟勇气、智慧、友情和哲理……

阳关恬淡,手捧经历时光的书本,我吟颂着昔日的咒语,浮想联翩。一个黑发的小男孩戴着眼镜,永久地存在在我心里,教导我勇气的真谛,使我成长。这是永恒的著作,用其十年心血,赋予我们一个令人留恋的魔法迷梦。

哈利波特的观后感(篇2)

  放下手中《哈利·波特》丛书的最后的一本《死亡圣器》,脑中回荡过无数书中精彩片段,最后,“爱的力量”四字停留在我脑中。

  《哈利·波特》这系列书以神秘的魔法世界为背景,描写一个小男孩从11岁到17岁间对抗魔王伏地魔的一系列事件。

  故事中,最大的英雄是“救世主”哈利。他一岁半时就失去了父母,被寄养在极度厌恶巫师的姨妈家。姨妈一家虐待他,让他做反复地家务,只给他提供少量食物,并蜗居在碗柜里,哈利时常遭到表哥达利和姨夫的毒打。他的整个童年都是灰暗的,没有一个朋友。11岁过后,哈利进入了之前从未接触过的魔法世界,凭借着母亲用自己的生命和对哈利的爱所施展的魔法,哈利对抗着强大的伏地魔。

  在哈利五年级对众人诉说伏地魔将要回归的真相时,每个人都因胆怯而咒骂着 他,所有人都说,“哈利·波特是个大骗子”。而哈利的两位好友赫敏、罗恩也在故事中多次不相信、怪罪哈利,使哈利多次处于孤立无援的地步。在这样的情况下,哈利的心中依旧保持着一份爱,即使多次被怪罪,他依旧愿意帮助别人。故事的最后,哈利认识到只有牺牲自己才能将伏地魔彻底死亡,他愿意以自己的生命换取魔法界的和平。

  哈利凭着这一份爱,通过自己的努力,从一个‘虚得其名’的‘黄金男孩’变成了一个拯救上千巫师的英雄。

  故事中的魔王伏地魔与哈利一样,有着悲惨的童年。他在孤儿院中长大,得不到充足的食物和细心的照顾,同时因为自己特别的魔力,他被身边的孩子恐惧、歧视,伏地魔也没有一个朋友。在进入魔法界后,老师没有给他好的教导,他也因为身份再一次不被同龄人接受。伏地魔在这样的情况下,成为一个手上沾满无数血腥的魔王。

  背景、处境如此相像的两个人,最后却走上了两条完全不同的道路,这是为什么呢?我想,这是因为哈利心中保存的那份爱。这份爱,让他在坎坷的成长路上依旧懂得如何帮助别人。

  在生活中,我们也需要时时保持心中赤忱的爱,用一颗赤子之心来对待每个人,让这个社会变得充满爱意、更加美好。

哈利波特的观后感(篇3)

这是一套神奇的书,正如它的内容一般充满魔力。我不知道为什么,它像磁铁一样,吸引着我的目光以及想象,想着有一天,我也收到一封翡翠色墨水的信,带着猫头鹰去坐九又四分之一车站的霍格沃兹红皮特快列车,拥有一段像哈利·波特一样的传奇故事。

我太喜欢这个具有戏剧性的故事了!有一次太晚了,我仍然坚持把那一章看完,最后我看的入了迷,忘记了了一个个章节,仿佛面前的书本变成了一副拼图,我越是往下拼,便越是无法自拔。

有的时候我是真佩服自己的想象力。读书时,耳边好似传来了各种窸窸窣窣的声音,有一道声音刚毅却透着稚嫩,语气的变化极大,感情也丰富,我知道这个声音一定属于帅气的主人公哈利;随后我又听到了一个滑稽的声音,吊儿郎当的语言让我想到了那个满脸雀斑的红头发小男孩罗恩;接着是一段女声,严厉的口吻不用猜也知道是学霸赫敏……多么有趣的人物设定啊!一百个读者心中有一百个罗琳,却有一百个哈利,这话一点不错。

每一回作者罗琳小姐写到“神奇的魁地奇球”时,我都会不由自主的想象着我们班的龙语行作为全校最小的足球队员,骑上扫帚戴手套去追金色飞贼时,眼镜上起雾的糗态,说不定他会从二十英尺的高空栽下来。不可否认,魁地奇的确是《哈利·波特》系列中最吸引我的要素之一,但我可没有指望能打上魁地奇,只是意外的憧憬罢了。

除了魁地奇这样的运动娱乐让我喜欢上了这套书,还有形形色色的神奇动物。令我印象比较清晰的是弗洛格毛虫、鹰头马身有翼兽和炸尾螺。三个好朋友为了这些“国宝级”的神奇动物们,可费了不少周折,同也给读者带来许多欢笑。我也十分想有一只家养小精灵,这对于魔法界的所有基本巫师家庭来说,有一只家养小精灵是一件非常平常的事。书中描绘的家养小精灵相当于奴隶,根本没有自尊,要是我是家养小精灵的主人,我一定会闯进魔法部,大力要求改革管理家养小精灵的规章制度,解放小精灵们。

我不仅喜爱《哈利·波特》中的物质设定,更多的是对一位所谓“配角”人物的敬佩。那会是谁呢?凡读过这套书的人,我估计大部分会回答哈利;大约一半会回答阿不思教授;小半会回答纳威;还有一两个人会回答詹姆和莉莉。但我所崇拜的这个人,既不是主角光环笼罩着的哈利;也不是德高望重的老校长阿不思;不是纳威;不是詹姆;更不是莉莉。好吧,我承认我十分的钦佩以上的四位“配角”和一位“主角”,但他们远比不过斯内普先生——我真正敬佩的人物,我读完整本书,最令我的感情有所触动的情节之一就是斯内普的逝世,那对所有的读者来说,不论是好是坏,都有不小的打击。是的,读完整套书,谁都会发现,斯内普是最伟大的,是最不容易的。

我的读后感是很复杂的,百感交集。想知道《哈利·波特》这套书究竟如何,正如我之前说:“一百个读者心中,只有一个罗琳,但有一百个哈利”。

哈利波特的观后感(篇4)

《哈利波特与死亡圣器》的读后感一在罗琳的《哈利波特》系列中,《死亡圣器》是最后一本,也是我认为最精彩的一本。书中主要讲述了哈利、罗恩、赫敏三人离开“霍格沃茨”,四处逃亡,并寻找、销毁伏地魔的七个“魂器”,并打败他的奇遇。在这本书中,哈利的勇敢机智、罗恩的忠诚和善良、赫敏的聪明才智和冷静、伏地魔汤姆·利的尔的十字军东征都被作者生动地描述了出来,他们都在我的脑海中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书中哈利的这种始终不向**屈服的勇气和始终坚信自己判断的精神令我感动。设想一下,如果哈利没有这种勇气和精神,又怎么能成为真正的“救世之星”呢?

这本书里一直贯穿着一个字——爱。因为有了爱,赫敏才会消除她的父母所有关于她的记忆,和哈利一起四处逃亡,寻找魂器——这,是朋友之间的爱:友谊;因为有了爱,金妮才会进入霍格沃茨的校长室,帮助哈利窃取格兰芬多的宝剑——这,是恋人之间的爱:

爱情。当伏地魔知道了那个预言,并想置哈利于死地时,是亲情,是亲情救了哈利,是哈利的父亲詹姆拼死保护妻儿;当伏地魔靠进哈利,想杀死他时,哈利的母亲莉莉的咒语挡在了哈利和伏地魔的锁命咒之间……

虽然莉莉死了,但是家族的力量打败了**,阻止了伏地魔,削弱了他的力量,救了哈利。

这也让我想起了曾经看过的《自然传奇》的一个片段:在非洲大草原上,一对羚羊母子不小心进入了一只猎豹的领地,母羚羊为了保护小羚羊,不惜自己引开猎豹,让小羚羊逃生。最后,母羚羊成功地引开了猎豹,可是自己却丧生在了猎豹的利爪下。

是什么让詹姆斯,莉莉和羚羊牺牲自己来保护他们的孩子?这是爱,伟大的亲情,父母的爱将永远萦绕在你身边,无论什么情况。这就是为什么当哈利去禁林见伏地魔时,他的父母和教父会出现在他身边。正像书中霍格沃茨的校长邓不利多说的:

“被一个人这样深深的爱过,尽管爱我们的那个人已经死了,也会给我们留下一个永远的护身符。”

是啊,爱是我们最好的护身符!

《哈利波特与死亡圣器》的读后感二哈利波特所有系列讲述的是主人公哈利,克服重重困难,躲过种种危机,靠着爱的力量,打败了伏地魔。其中,我最爱看的,就是《哈利波特与死亡圣器》那一本。比较厚,但内容曲折,深受读者喜爱。

死亡神器讲的是哈利。波特、罗恩。韦斯莱,和赫敏。

格兰杰这三个好朋友在比尔。在韦斯莱的婚礼上,他被食死徒袭击,并把他们的东西带到哈利的教父家。哈利的教父死了,但哈利仍然想念他。

读到这里,我想起了小天狼星布莱克在凤凰社被杀的那一刻。我的眼睛有点湿。。。好吧,继续。但他们还是被食死徒跟踪着。

在闯入魔法部后,赫敏竟然把魔法部里的一个伏地魔的手下给带到了那所房子里。他们又没了固定的据点,又只能逃亡在外,罗恩还受了重伤.....让我更没想到的是,罗恩和哈利竟为了一点小事(那个挂坠盒)吵得不可开交。

一怒之下,罗恩独自离开了哈利和赫敏。之后,哈利和赫敏去了格里格里奇山谷,遭到伏地魔的袭击。哈利的魔杖坏了,不能再用了。不久之后,罗恩遇到了哈利,救了准备拿格兰芬多剑的哈利。

三人又和好如初。他们被狼人抓获,在精灵鲍比的帮助下,他们救出了卢娜、流氓、安迪等。他们回到学校,最终消灭了所有的魂器。

哈利和伏地魔的最终对决终于来到了!哈利用“爱”的力量,将伏地魔“打败了”......

读完这本书,我不禁感叹:哈利真勇敢!罗恩的确是一位忠实的朋友。

赫敏永远那么聪明。还有伟大的内维尔。虽然他经常被马尔福欺负,但他从不在关键时刻掉链子。卢娜,虽然看上去疯疯癫癫的,但她绝对是一位让人感到舒心的朋友。

我最感叹的是他们的友情、亲情和爱的力量。邓布利多当之无愧为最伟大的巫师。没有他的第一手帮助,哈利怎么能打败伏地魔?

哈利波特真的很好看。我建议你去看看!

《哈利波特与死亡圣器》的读后感三“两个人不能都活着,只有一个生存下来,我们中的一个将要永远离开……”命运注定他们是水火不容的死敌,在《死亡圣器》中,大难不死的男孩哈利·波特,在一次次寻找魂器中,一点一点成长。

最后,哈利和伏地魔决斗点,哈利可以离开别人,独自逃走。可是他留了下来,与那个令众人闻风丧胆的魔鬼决一死战。这是一种责任。他有伏地魔的灵魂。这是他的命运。

哈利没有赫敏那样聪明。事实上,在此之前,他只是一个不再平凡的男孩,而是想拯救所有人。

那年,哈利怀着好奇心进入霍格沃茨。六年后,他肩负起整个巫师师界的命运。因为他的母亲,更因为他的预言,他卷入了一个危险的旅程。他害怕,胆小,但没有退缩。魔杖射出魔咒,此起彼伏的惨叫声。在众人热切的目光中,哈利终于真正面对了伏地魔。

没有了魂器。伏地魔只是个鬼魂,他一直都是错的,魔杖的主人是——哈利波特。在那一刹间,胜负已决,**终敌不过正义,那个世人中的**真的死了。

可伏地魔就一定是**吗?不,没有人是这样出生的。汤姆·里德尔是个孤儿。他很聪明。但在他的成长过程中,他对自己有三种看法。不是吗?和斯内普教授一样,他对哈利母亲的爱使他成为一个食死徒,正因为如此,他一直保护着哈利,似乎是个恶棍。

所谓**与正义的观念,事实上是可以转换的,哈利·波特的正义,食死徒的**,不过是一个拯救,一个毁灭罢了。不同的观念产生正负。在麻瓜眼里,穿奇装异服的人是**的,麻瓜自己是对的;在巫师眼里,食死徒是**的;在食死徒眼里,爪子是**的。

不同的人有不同的观念。正负之别的际线是思想。

书中一幕幕,为所有人展现了一场惊天动地的大战,也让我受益匪浅……

哈利波特的观后感(篇5)

我、爸爸、妈妈因为疫情宅在家里,看了一部电影,名叫《哈利·波特与火焰杯》。看完后,我懂得了电影里不光有剧情,还告诉我们了深刻的道理。

这部电影主要讲了哈利所在的霍格沃茨魔法学校要举行三强争霸赛,17岁以下的人不能参加,哈利当时15岁,可是却有个人把他的名字扔进了火焰杯,所以他被迫参加,经过他的努力最终获得了冠军。

这部电影最让我难忘的两个情节就是哈利与“树峰”交战和哈利与伏地魔交战的情节。比赛的第一个项目是和火龙比赛,哈利抽到了与“树峰”比赛,而“树峰”是最凶猛的火龙,我暗暗为哈利祈祷。哈利与树峰对战几个回合后,虽然被树峰的刺在胳膊上扎了一个洞,但是他仍然顽强地与树峰对战,最终拿到了线索蛋。哈利遇到了一个强大的对手,但是他依旧能冷静的对战,即使胳膊上钻心的疼,他还勇敢地为线索蛋与火龙斗争。我觉得哈利这种遇事勇敢、冷静的精神,非常值得我们学习。我之前吉他比赛时非常紧张,导致弹错,如果我像哈利一样遇事冷静就可能不会这样了。还有,我很怕黑,总是被别人嘲笑,我如果像哈利一样勇敢的话,就不会怕了。

哈利通过了前两个项目,只要再穿过迷宫拿到奖杯的就是冠军了。哈利和另一个霍格沃茨的勇士成功通过了迷宫,可是没想到奖杯被人施了咒,他们刚摸到奖杯就被传送到了伏地魔爸爸的墓地。他们遇到了伏地魔,那个勇士被杀了,哈利奋不顾身地与伏地魔搏斗,最终在他妈妈灵魂的帮助下,逃回了霍格沃茨。哈利虽然与自己最害怕的人对战,但是却依然勇敢、拼尽全力。我有时遇到比自己强的人就会退缩,这个习惯很不好,要赶快改掉。我也要有哈利这种毫不退缩的精神,面对一切都不怕,才能更上一层楼。

我看完后觉得这部电影实在太精彩了,就查了一下资料,发现《哈利·波特》系列电影中每一部都得了奥斯卡奖。我决定,不光要把电影看完,还要读完整套书!

哈利波特的观后感(篇6)

在这本书中,我最为感动的是哈利的母亲莉莉·埃文斯为哈利所做的一切。当危难来临的时候,当看到丈夫已经倒在自己面前的时候,她没有退缩,她选择了保护孩子,尽管她知道,只要她跑开,她就能活。因为她不仅是一个魔术师,更是一个母亲,一个平凡而高贵的母亲。

世界上没有不爱子女的母亲,更没有危难时会抛弃孩子独自活下来的母亲,因为每位母亲都是深深的爱着孩子的,这让我想到了我的母亲。母亲是9月6号撞伤的,那时正好是我在学校上课的时候,母亲一直没有告诉我。其间,母亲也一直没来看我,起初,我以为母亲工作太忙没时间,也就没在意。

可后来的我打**回家,听到的总是很累的声音,我问母亲是不是不舒服,母亲嗔怪着说:“哪有,就是有点小感冒。”我随口一说:

“要小心,记得吃药,工作别太累。”她求饶着说:“知道知道,小管家婆。

”后来我也就没去太注意。

可当我昨天放假第一眼看到母亲的时候,我惊呆了:她的右脸颊和嘴唇上方分别有一块青斑,口中的门牙已经掉了几颗,却还依然忙碌地在工厂里走来走去。鼻子突然变得很酸。我想哭。

母亲一遍又一遍地为我擦干眼泪,但眼泪就像决堤的洪流,止不住。母亲一边擦一边安慰我:“傻孩子,妈早就不疼,妈不告诉你,还不是怕你在学校担心吗?

,你看,如果你告诉我我感冒了,你会打**给我的。你怎么敢告诉我我受伤了?”突然间,觉得很对不起爸妈,对不起他们的理解,对不起他们的体贴,对不起他们的无微不至,真的很想讲那句从未说出口的话讲给母亲听:“妈,我爱你!

”《哈利波特》很多人都看过,却少有人将它7部全看完的,而我就是那少有中的一个。感谢《哈利·波特》,感谢它与我一同成长,教会我如何去爱与被爱,感谢j.k.

罗琳女士,感谢我的父母创造了这样一个奇迹。他们给了我无尽的爱

哈利波特的观后感(篇7)

在《哈利波特》这本书中,虚幻的事物变成了真实。有巫师,有怪兽,有精灵,也有恶魔。他们分别代表着善与恶。而这个善良的男孩,哈利波特,是这个故事的主角。而这本书最特别的地方就是记述了哈利波特,还有他的朋友,在这个神秘的魔法学校中的点点滴滴。表现了孩子与孩子,学生与老师之间的真挚感情,还有的便是孩子们面对困难时坚持不退缩,机智斗恶,用他们有限的力量,一次又一次地逃过难关。

这本书里,我最佩服的还是哈利波特和他的朋友面对恶势力的那种勇敢。他们始终都有这么一个信念:“这是一个不寻常的国度,危险时刻都存在,但只要相信自己,勇敢的去面对困难,甚至是恶魔,没有什么奸怕的,就算会陷于危及生命的困境,只要适当的使用在学校里所学到的魔法,一定可以胜利。”这是多么坚定的信念啊!每次一看到这种惊险的关头,都被他们这种坚定所感动,毕竟,邪不胜正,那些邪恶的人最终还是不会有好下场的。

总之,这本书给我的感觉只能用一个词来形容--“神奇”。在这个世界的另一个角落里,有一个神奇的国度。在那里,有一个拥有不可思议力量的男孩--哈利波特。

哈利波特的观后感(篇8)

“妈妈,妈妈!我要《哈利·波特与被诅咒的孩子》,这是第8本,剧本版的。”大清早,我这个哈利迷便开始粘着妈妈要买《哈利·波特与被诅咒的`孩子》了。

这部《哈利·波特》全新的内容让我眼前骤然一亮,哈利与他的孩子阿不思发生冲突,阿不思与斯科皮跳车逃走,拯救赛德里克,被戴尔菲要挟,哈利与大家齐心救出了阿不思与斯科皮。一系列详细又生动的语言描写,让我感到身临其境,好像我就是阿不思,我就是哈利一样。

作者用人物的语言来表现人物的性格、特征,巧妙的笔触令我沉迷期间。我每天都会从看电视的时间里抽出一点来,反复阅读这本书。书中,当哈利被戴尔菲认出来有危险时,阿不思不惧困难勇敢站出来,冒着生命危险把坏女巫戴尔菲引到原定的作战地点,大家齐心协力打败了戴尔菲,拯救了哈利。

读着读着我突然想到:有一次,爸爸教我学游泳,一开始我在浅水区里游得还可以,后来爸爸让我去深水区。不知怎么回事,我呛到了一口水,鼻子酸酸的,还不停咳嗽:“难受、难受,游泳这么难的,我不要学了,我不要学了!”我从爸爸手里夺过游泳圈套上,头也不回地游向了岸边。不管爸爸怎么劝说我再试试,我都不再理他了。读了这本书之后,我发现与阿不思不惧危险,勇往直前相比,我游泳的这点小难题根本不算什么,而我却退缩了。在生活中我也经常会一遇到困难就叫别人帮忙或者拒绝再次尝试,比起阿不思,我觉得很惭愧。我要学习阿不思善良、勇敢的精神,不怕挫折,打败困难,努力战胜各种艰难险阻,勇往直前。

我从《哈利·波特与被诅咒的孩子》书中,学到了很多,读书让人受益无穷,我们要像冰心奶奶说的那样:“多读书,好读书,读好书。”

哈利波特的观后感(篇9)

利用寒假,我认真阅读了《哈利波特》这本书。

在《哈利波特》这本书中,虚幻的事物变成了真实。有巫师,有怪兽,有精灵,也有恶魔。他们分别代表着善与恶。而这个善良的男孩,哈利波特,是这个故事的主角。

这本书的内容是这样子的:十一岁的哈利波特,从小被阿姨一家人当成怪胎,经常得满屋子躲避表哥达力的追打,他一直以为自己只是个平凡的小男孩,直到一封又一封神秘的信,将他带入这个充满神奇魔法的`巫师世界。在霍格华兹学魔法,还可以接受有史以来最伟大的霍格华兹校长,阿不思邓不利多的教导,哈利波特在霍格华兹的冒险,就此展开。作者是以这个小男孩的神奇经历为线索,表现了孩子与孩子,学生与老师之间的真挚感情,还有的就是孩子们面对困难时坚持不退缩,机智斗恶。他门始终都有这么一个信念:“这是一个不寻常的国度,危险时刻都存在,但只要相信自己,勇敢的去面对困难,甚至是恶魔,没有什么好怕的。

读这本书时,我有时候会向往和哈利波特过一样的生活,羡慕他们可以学魔法,在霍格华兹里冒险。这本书把他们的生活融入幻想,但离我们现实的生活偏离太远,世界上根本不可能会有那种地方,希望大家把它当作是休闲娱乐来看待,不过内容还是多采多姿而丰富,读起来津津有味,是一本充满想象力的书。

哈利波特的观后感(篇10)

灵魂的旅行——《哈利波特与死亡圣器(上)》观后感

《哈利波特》风靡全球,经久不衰,多少人在盼来小说的完结之后又在银幕前翘首以待。可以这么说,《哈利波特》是陪伴我们长大的。

《哈利波特与死亡圣器》不仅有跌宕起伏的情节,还有它包含的肺腑真情。它不仅展现了壮丽的画面、高科技的效果,更是最朴素的爱与勇气。

这个故事不仅是魔界的惨烈大屠杀,更是灵魂的较量。

影片开头是一幅温馨的画面:一家三口在温馨的小家里,但随着背景音乐切换到优美的效果,一切都不一样了。为了保护父母,为了减轻分离之痛,赫敏颤抖地举起了魔杖……一个“一忘皆空”便斩断了千丝万缕的联系,相伴多年的长辈已不再记得自己的女儿,相片上原是欢笑的小女孩的位置也成了一片空白,从此相忘于江湖,形同陌路。

这张照片让我担心。赫敏的理智战胜了她的感情。她断绝了道路,从这颗心支持她的朋友。

赫敏,一个聪明坚强的女孩,承担着巫师和朋友的责任。只有她,在死党反目之时依然不离不弃,强忍内心的无尽辛酸。暗夜里,赫敏和哈利缓缓地共舞,不疾不徐。

他们的每一步都是那么沉重,然而,他们却有勇气抬起脚来。

另外让我动容的是三位主角根深蒂固的友谊,无论前方多么渺茫,未知的黑暗有多么深不可测,他们也未曾惧怕。友情在他们之间竖起了强大的保护盾。就像莉莉对哈利的爱的魅力一样,它保护了他儿子的安全成长。

这些,都是爱、的、力、量。

在电影中,罗恩曾经因为魂器的力量而失去理智,把朋友们留在了中间,但是,任何邪恶的力量怎么能与深厚的友谊相提并论呢?罗恩很快又寻觅到了朋友的踪迹。

毁掉魂器就是心灵的较量,当你最恐惧的东西出现在面前,在四肢百骸冰冷的同时,在怒气满盈的时候,你是否还可以摈弃杂念,去克服你心底最大的软肋?

哈利害怕的东西是蜘蛛,但是罗恩,并不是什么物质的东西,他的梦靥是自己的能力不如好友,然而如果仅是如此也就罢了,他不能容忍的是好友样样比自己强,所以心爱的女孩心不在己……虽然他的怒火中烧使他毁掉了魂器有些意外,给影片增加了喜剧的元素;但是我不得不说,罗恩也有他自己的过人之处,英雄不仅仅是哈利一个人。

这的确是一部令人揪心的片子,赫敏在罗恩离去后黯然神伤,坚持留下痕迹;小精灵多比为救哈利而中刀身亡;乔治为护送哈利而永远失去了一只耳朵;疯眼汉却为此与世长辞;就连一向作恶多端的小矮星彼得也为了报恩而自决……

《哈利波特》已不仅仅是一

部童话……

片中还有一位角色,也许这是一个大家并不怎么喜欢的人物,他的戏份不多,仅仅在电影里露了两次脸。是的,他就是——德拉科·马尔福。这个“坏男孩”出场的寥寥几个镜头,足以让我心疼。

这个骄傲的男孩一直在笨拙地长大,渐渐失去了威信,变得胆怯和不安。在《混血王子》中,孤立无援的他如受惊的兔子,甚至向桃金娘哭诉。而在《死亡圣器》中,他的眼里只剩下了惊惶。

尽管先前一度飞扬跋扈,但是他无心作恶。向邓布利多举起魔杖的手是颤抖的,我依旧记得那句无奈而哀伤的话——“i’ve to do this”,而且他的魔杖迟迟没有动作,天知道他的心里是何等澎湃!

当众人将面目全非的哈利推到他的面前,他明知道可以凭借哈利向伏地魔“赎罪”,以换取伏地魔对马尔福家族的又一次信任,但他还是没有说破。他又怎会认不出哈利呢?他们做对了多少年!

人之初性本善。以往的争斗做对只不过是年少的心高气傲罢了。但是,风口浪尖上,德拉科还是选择了沉默。

我记得邓布利多说过:“德拉科的灵魂,没有被玷污。”

德拉科其实也和哈利一样,有自己宏伟的志向,一样看重义气,虽然偶尔对好友发脾气,但是他也向哈利对待罗恩和赫敏一样地对待着高尔和克拉布。正是他们的许多相似之处,才是他们水火不容,正如“既生瑜,何生亮”(虽然历史证明诸葛亮和周瑜的过节是罗贯中的杜撰)的典故,周郎一样才华横溢,一样拥有胸襟抱负。但是历来被人们称颂的只有也只能有那么一个……

德拉科,只给我留下一个寂寥而孤单的背影,我希望这个“坏男孩”能够勇敢地继续走下去……

《死亡圣器》并不像前几部一样,是奇幻瑰丽的魔法世界的展示,带给观众无限的视听盛宴与无与伦比的新奇感。相比之下,这部电影更显实,选材更感伤,充满了人性的矛盾和心灵的较量。它不再是孩子们的童话,它更像是一次灵魂的旅行。

哈利波特的观后感(篇11)

最近,我看了《哈利波特》的书和电影,对哈利波特很入迷,他的故事给我留下了很深的印象,让我明白了一些道理,也让我感触很深。

在哈利波特很小的时候,恶魔伏地魔来杀害他的父亲和母亲,哈利的母亲为了保护哈利,把他紧紧抱在怀里,母亲被伏地魔残忍杀害,哈利躲过一劫。后来,哈利和一点也不友好的德思礼夫妇,还有他们令人厌恶的儿子达力生活在一起,他经常受德思礼夫妇和达力的欺负,过得很不开心。

在哈利波特11岁的时候,海格把哈利带走了,去了英国最好的魔法学校——霍格沃茨。在这里,哈利认识了他一生中最好的两个朋友:赫敏·格兰杰、罗恩·韦斯莱,体验了骑着飞天扫帚打球的运动,还被游击球把手臂给打断了……魔法学校的一切,都让哈利异常着迷,他每天都很开心,也非常爱这里,把学校当成自己的家,潜心研习魔法。

哈利在魔法学校的死对头是魔药课老师——西弗勒斯.斯内普。起初,哈利以为西弗勒斯.斯内普教授想偷神圣宝物魔法石,后来才发现,要偷魔法石的人是奇洛教授。奇洛教授是一个双面人,他的另外一面就是死神——伏地魔。

为了阻止伏地魔盗取魔法石,哈利必须打败他。如何战胜伏地魔?邓布利多校长给哈利传授了秘诀,那就是用“爱”去打败他。哈利深深的感悟,获得了魔法的能量,他用手紧紧抓住了奇洛教授的手,奇洛教授的手一下子变成了沙子,手没了;哈利又去抓奇洛教授的脸,奇洛教授的脸也没了;之后,奇洛教授变成了一堆沙,消失得无影无踪,伏地魔变成一股青烟,飞走了。哈利用“爱”打败了伏地魔,回到了魔法学校,还得到了学院杯。

哈利在一个威胁他生命的人面前,无所畏惧,永不言弃,这是爱的力量!哈利他妈妈对他的爱,给予了他无穷的力量,我们要感恩自己的母亲,所有妈妈的爱,都是伟大的,哈利的那条伤痕,永远陪伴哈利一生,那就是母亲给哈利的保护障。

让我们用爱去感化一切!

很难想象有这样一部书,没有网络,没有电子游戏,没有有关“现代”迹象的任何东西,一个和你生活在同一个时代的真正的小巫师哈利波特骑着真正的飞天扫帚,穿着真正的巫师长袍,养着活生生的猫头鹰,在一所你以前从未听说的巫师学校里学习魔法。

“这是一面非常气派的镜子,直达天花板,华丽的金色镜框,底下是两只爪子形的脚支撑着。顶部刻着一行字:厄里斯斯特拉厄赫鲁阿伊特乌比卡弗鲁阿伊特昂沃赫斯。”

当然这面镜子的神奇之处,并不仅仅是它那美丽的和气派,而是它的魔力——它能使我们看到我们内心深处最迫切最强烈的渴望。然而这面镜子既不能教给我们知识,也不能告诉我们实情,人们在它面前虚度时日,为他们所看见的东西而痴迷,甚至被逼得发疯,因为他们不知道镜子里的一切是否真实,是否可能实现。

如果真的有这样的一面镜子,你会不会也忍不住要去寻找它呢?不过麻瓜自然也有他们自已的魔镜。比较爱钱的就喜欢玩大富翁,想要做英雄的就是神雕大侠,想要主宰宇宙就上网联机打星际争霸,有的甚至只是想玩过家家……只要你想,你就可以得到。这就是麻瓜发明的东西,从效果上来看一点也不输给厄里斯魔镜,所以他们喜欢。

邓布利多教授总是告诉我们一些非常重要的话,比如这一句:“如果你哪天碰巧看见它,你要有心理准备。沉湎于虚幻的梦想,而忘记现实的生活,这是毫无益处的,千万记住。”伏地魔的日记本在第2部中,小女孩金妮非常偶然地得到了一个神奇日记本,50年前,它曾经属于一个叫做汤姆里德尔的大哥哥,他不但法力高强而且善解人意,所以我们的小金妮就像这世上所有的小女生一样无比的信任他。可万万没有想到存在日记本中的汤姆里德尔原来就是伏地魔!所以金妮就成了伏地魔的俘虏,还不知不觉地为他打开了密室。

那么金妮是怎样成了伏地魔的俘虏呢?“他的日记本!我一直在上面写字,整整一年,他不断给我写回话。”天啊,听听,多么可怕的事,聊天也是能聊出祸来的呀!

一个人不断地在上面写字,另一个人不断地写回话。来想象一下这个伏地魔的日记本怎么那么眼熟呢?有许多像金妮这样善良的女生,总是很敏感喜欢倾诉给那些她们认为非常值得信任的人。她们把自己的真情,全部都奉献给她们用理想和想像建构出来的那个人,她们每一天不和那个人讲话就觉得空虚,成为那个人的俘虏,直到被那个人毁灭。

我总想改造书中韦斯莱先生的一句话:“永远不要相信任何平白无故给你好处的东西,除非你看清了它把心藏在什么地方!”斯莱特林的继承人,别对我说话!

霍格沃茨密室,只有斯莱特林的继承人才能够开启,把里面的恐怖东西放出来,让它净化学校,清除所有不配学习魔法的人——那些麻瓜生的孩子以及继承人认为血统不高贵的人。

细想起伏地魔和---的某些观点,说不定哪天下午他们两位坐在一起喝茶,一定会聊得很开心的。他们都以自己的一半血统感到自豪,而为另一半血统而羞耻。他们都认为这世界上有太多不配活着的人,尤其是那些血管里的血液不够高贵的人。他们都想到一个让这个世界变得如他们所愿的办法——“净化”。当然还有他们都同样的肮脏无耻,他们都是充满了血腥气的杀人恶魔。

在这个世界上,没有谁的血统是高贵的,也没有谁流的血是卑贱的。有的时候你不得不佩服一下罗恩的“经典名言”:“全是疯话。现在大部分巫师都是混血。要是不和麻瓜通婚,我们早就绝种了。”“我早就知道萨拉查斯莱特林是个变态的老疯子。想出了这套纯血统的鬼话。即使白给我钱,我也不进他的学院。说句实话,如果当初分院帽把我放进斯莱特林,我二话不说,直接就乘火车回家。”

然而,现在仍然有那么一些斯莱特林,紧抓着他们的疯话不放,在世界的各个角落里兴风做浪,你总会听到他们的恶心声音,总会看到们无耻的.形为。

我只是想说谁也没有权力因为血统而得到特权,谁也没有权力因为血统而伤害其它的人。斯莱特林的继承人,别对我说话!和狼人握手

卢平教授一开始就给我们一个与众不同的印象:穿着一件极其破旧的巫师长袍,好几个地方打着补丁。他面带病容,而且疲惫不堪。他看起来还很年轻,但淡棕色的头发已经夹杂着白发了。就是这么一个又穷又病的人,用了一句咒语就赶走了令人发抖的摄魂怪。

卢平教授是个本领高强的好老师,他教给哈利召唤守护神的方法,你会为罗琳每一个形容卢平教授表情的形容词打动:愉快的、快乐的、温和的、平静的、轻松而随意的……然而卢平教授是个狼人!他每到满月的时候就会变成狼。就为这个他几乎不能上学,成年以后到处碰壁,因为是狼人而找不到有报酬的工作。一个善良正直的好人只因为遭遇了不幸的事,所以就不被信任甚至不被社会所接纳。

我们是不是太残酷了些?当我们用戒备的眼神及行为对待那些不幸的需要帮助的人时,我们有没有考虑到他们的感受?那些本来就已经很不幸的人,他们的不幸决不能成为受人鄙视受到不公平对待的理由。我们首先要学习像哈利那样信任,然后像詹姆波特、小天狼星和邓布利多教授那样理解和帮助。

明天,我将有勇气和狼人握手。

第5部中,有一个我至今难忘的片段:“现在只有两个人还在激战,很明显,他们谁也没有注意到邓布利多的到来。哈利看到小天狼星矮身闪过了贝拉特里克斯的一道红光:他正在嘲笑她。得了,你可以做得更好!他高声喊着,声音在整个巨穴般的屋子里回荡。第二道光束正好击中了他的前胸。他脸上的笑容还没有完全消失,但是他惊骇地瞪圆了双眼。”……“小天狼星似乎过了很久才倒下去:他的身体向后弯曲着,形成了优美的弓形,倒下去时穿过了悬挂在拱门上的破旧帷幔——被称为死刑刑具的死亡帷幔。”

小天狼星走了,但在我的心里,有一个永远年轻,永远充满活力的。还记得为了哈利,他靠老鼠生活;还记得为了见到哈利,他不顾一切;还记得为了保护哈利,他到了帷幔对岸。

哈利波特的观后感(篇12)

但任何伟大的作品都不会完全脱离现实。无论怎样不可思议的作品都是成于现实之上的,《哈利波特》自然也不例外。虽然电影创造了一个让我们陌生的世界,但其实和真实世界还是很相像的。在那里,也有很多矛盾。比如:在霍格沃茨魔法学校,学生之间的攀比竞争,教授之间的勾心斗角,血统歧视等等。当然最大的矛盾还是正义与黑暗之间的斗争,以哈利为首的正势力与以伏地魔为首的恶势力之间的矛盾,而这个矛盾贯穿于全部影片。那里同样有爱情、友情、亲情,有七情六欲,喜怒哀乐。

片名即为《哈利波特》,不难猜出影片是以哈利为中心的,哈利是打败伏地魔的关键,但并没有过分强调英雄主义。因为他的大难不死他变得很传奇,但影片并没有把他塑造成一个无所不能的人。哈利是和他的朋友们在成长的过程中一直在和伏地魔作斗争,一次又一次的挫败伏地魔的阴谋。他始终和朋友在一起努力,尽管他们之间也曾经吵过,有过猜疑、嫉妒、退缩,友谊面临破裂的危险,但最后还是和好了。

世上没有相同的两个人,每个人都有他的个性。哈利波特是影片的灵魂人物,但其他人的形象也很鲜明。看起来笨笨的隆巴顿,很傻很二的罗恩,聪明的学霸赫敏,头发蓬乱的眼镜魁地奇找球手,聪明而叛逆的双胞胎兄弟,看起来总是像生了病面带温和微笑的级长,温和的校长,冷漠严肃的斯内普……

10年的时间,哈利最终长大。他哭过,笑过,伤心过,绝望过,但最后,在朋友们的陪伴下,他度过了所有艰难的日子。他和所有人一起努力,毁掉了伏地魔所有的魂器,战胜了邪恶势力。当年那个戴着眼镜奔向九又四分之三车站的男孩已消失在时光里,而我们这些观众,也在局外,渐渐成长苍老。

哈利波特的观后感(篇13)

《哈利·波特与凤凰社》这本书陪伴着我度过了整个暑假,我深深地被富有正气的哈利·波特折服了。

这本书讲述了哈利来到霍格沃茨后,受不了专横拔扈的乌姆里奇对学校各项事物的横加干涉,与她起了冲突。他勇敢地和乌姆里奇,和魔法部,和邪恶作斗争。后来,哈利与邓布利多等人又和伏地魔以及他的食死徒们展开了一场较量。

阅读这本书时,我的心情随着哈利的遭遇而起伏不定。当对哈利的指控不成立时,我不禁为他松了一口气,犹如卸下了沉重的包袱;当目睹着自己的教父小天狼星身亡,哈利悲痛欲绝时,我情不自禁地陪着他潸然落泪;当哈利和邪恶作斗争,取得胜利时,我也不由自主地为他欢呼雀跃……

哈利是个充满正义感的少年,他敢于和邪恶作斗争。他能大胆地向乌姆里奇提出抗议,也能无所畏惧地说出黑魔头的名字,甚至敢于为了保住秘密而牺牲自己的性命。他似乎从来不知道世上有“胆怯”二字,也似乎从来没听说过“退缩”一词。

哈利的正义感,让我想到了我国宋代的包公。古往今来,人们之所以一直颂扬包公,就是因为包公在人们的心目中,是扶弱济贫、除暴安良、不畏权贵、为民除害的正义的化身。寻常百姓犯法,他严惩不怠;皇亲国戚草菅人命,他搬出了虎头铡;敬爱的舅舅犯法,被他带进官府,当众责打;疼爱的侄儿贪赃,被他押赴刑场,开刀问斩。正是这股正义感,使他赢得“包青天”的美誉,名垂青史。在生活中,像包公这样充满正义感的人数不胜数:直言敢谏的魏徵、刚正不阿的海瑞、浩然正气的文天祥……他们性格刚直,作风正派;他们不怕诱惑,不畏权威;他们见义勇为,行侠仗义。

革命家李大钊先生曾说过这样一句话:“要为人间留正气。”我希望邪恶在世界上消失,我更希望世界上每个人都有一颗正义的心。我们相信:邪恶,永远战胜不了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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